12 月 8 日,联泰环保公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常德联泰水务有限公司部分权益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深报字【2020】第103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及公司与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永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依据,按照深圳永清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股权价格(即折合每一元注册资本相应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一元,合计人民币320.00万元;含孳生的所有相关权益)收购深圳永清持有的常德联泰水务有限公司(“常德水务”)8%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股权收购相关事宜,签署股权收购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书及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备案等必要的法律文件。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德水务的股权比例为60%。
原标题:联泰环保(603797.SH)拟收购常德水务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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