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能否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都和土壤环境有关。12月3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目前全省县区已经实现土壤环境监测全覆盖。
2019年3月,陕西省完成了农用地详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和分布。为持续跟踪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共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163个,其中,国家级点位929个、省级点位234个。
“生活垃圾方面,我省被纳入全国信息排查系统的2041处垃圾堆放点,已经提前完成了整治任务。在西安、咸阳、渭南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在西安、咸阳、渭南、延安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建设。”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李强介绍。
重点行业中,推进有色金属等6个重点行业及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西安市鄠邑区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截至目前,陕西省5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219家将法定义务明确载入排污许可证,407家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经生态环境部初步认定,陕西省2019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12%。
此外,2019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0.3%和3.0%。在全省41个产粮油大县及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3.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4.6%。
按照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都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一步,陕西省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依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不得批准供地方案,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旭辉透露,目前,陕西省正在组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评估专家库。今后,专家评审意见即可作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安全利用要求的行政管理依据,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理用地审批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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