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召开的株洲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我市将统筹市区与县城、城市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分片实施、分步推进。总的要求是“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五年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2021年底前:
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将建示范片区
根据今年9月、11月分别印发的《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今年到2021年底是“一年打基础”时期。
2020年底前,全市城区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新开发小区、新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2021年底前,经开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渌口区城区至少有30%以上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五县市(含渌口区)要实现20%的村,城市五区乡镇要实现30%的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
2023年底前:
除渌口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年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大变样”。
2023年底前,全市城区(渌口区除外)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五县市(含渌口区)60%的村,城市五区乡镇70%的村要实现达标。
2025年:
全市城乡同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5年,我市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同步“全覆盖”。
2025年底前,全市城区(含渌口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要参照渌口区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同步推进;全市所有村生活垃圾分类要达标,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基本分类处理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根本性治理。
原标题:2025年城乡全覆盖 株洲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有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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