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项目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供应商为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家意见为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服务于整个蓬江区,且上述6个污水厂资产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本项目只能由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来承接。
项目预算为11400万元。
详情如下:
江门市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0T10N3444)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生活污水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4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相关说明
自2017年11月1日起,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蓬江区、江海(高新)区区域内生活污水处理事权和污水处理费收入下放到区级,由区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污水处理相关工作。目前,蓬江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上述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由我局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协议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委托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并按协议由区财政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鉴于原由我局和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已到期,为保障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本项目只能由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来承建。
采购项目需求
(1)尾水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要求。
(2)外排废气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新建标准。
(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国家《工业企业厂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执行。
(4)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对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设施运行及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查阅生产运行记录、巡查记录、统计报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6)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并将其示于明显位置,安全设施齐全。有关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巡查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报告,确保生产安全。
(7)各项生产指标、能源和材料消耗等准确计量,将污水处理厂的流量计及其它测量仪器定期报计量部门检测校验,确保计量及检测数据准确性。
(8)加强水质检测工作,结合进水情况进行定期、定点、定项目做好污水处理进水及出水水质检测,并定期(按月、季、年)向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由蓬江区环保部门负责鉴定、查处。
当发现进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在落实相应处理措施的同时向蓬江区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由蓬江区环保部门负责鉴定、查处。
当进水严重超标时,经必要的应急处理手段后出水仍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甚至造成污水厂停产时,必须书面向蓬江区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由有关部门确认事故责任。
(9)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前向主管部门和蓬江区环保部门书面报告,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活动。
因厂外电网停电或厂区及中途提升泵站发生故障暂停运行的,在24小时内书面向主管部门和蓬江区环保部门报告。
(10)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和蓬江区环保部门备案。对于因突发事件或事故造成关键设备停运的,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蓬江区环保部门及有关部门。
(11)每月提交污水处理量抄表登记表、水质自检报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污泥转运联单、运营生产月报表、生产运行成本等资料。
采购预算:人民币1.10元/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盛街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林斌斌,工作单位: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职称:工程师
意见:
鉴于蓬江区丰乐、潮连、棠下、杜阮、荷塘、文昌沙等污水处理厂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且蓬江区纳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都需通过上述污水厂处理,建议本项目继续由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2.专家2姓名:陈树堃,工作单位: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
蓬江区纳污范围产生的污水都需要通过丰乐、潮连、棠下、杜阮、荷塘、文昌沙等6间污水厂进行处理,上述污水处理厂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产并且由其自行运营管理,本项目继续由该公司上承接的,对污水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经济性将会有更好保障。
3.专家3姓名:冯健快,工作单位:广东金辉华集团,职称: 给排水工程师
意见:
蓬江区辖区内6个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且该公司为江门地区规模最大的污水处理企业,也是国有企业,隶属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合同也是该公司服务的,建议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服务于整个蓬江区,且上述6个污水厂资产均属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蓬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本项目只能由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来承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联系电话:0750-383319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北郊新城天河东路18幢
联系电话:0750-383388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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