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祯环保公布,2020年11月20日,中国节能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92号)。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节能通过受让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国祯环保10058.8051万股股份并接受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国祯环保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此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中国节能全资子公司)分别持有国祯环保10058.8051万股、5827.5058万股股份。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拥有国祯环保20351.2624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9.18%(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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