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 EPC模式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崇仁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
3、本项目投资:总投资约31000万元,建安费13000 万元。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5亩(约5.67公顷,预留二期建设用地),建设一条日处理垃圾500t的焚烧线,采用1*500t/d中温次高压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台10MW汽轮机+12MW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式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
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5.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5.2建筑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烟囱、冷却塔及综合水泵房、净水器、油库、油泵房、地磅及地磅房、门卫、上料坡道(栈桥)、室外道路、给排水管网及各类池、构建物、围墙等,含全厂桩基工程。
5.3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工艺设备系统及材料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存储与投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配套设施等全厂所有工艺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
5.4设备购置范围:包括垃圾接收、存储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含升压站)、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燃气系统、污水收集系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生产辅助楼内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所有专用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
5.5其他内容:全厂工艺设备系统调试服务、培训、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实体检测及电力设备检测、特种设备检验备案、锅炉质检备案等工作内容。
明确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有:三通一平、边坡支护(如有)、截洪沟(如有)、排水沟(如有)、焚烧厂红线外的道路、取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12个月。
8、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争创省优,确保市优”)。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单位。
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或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6、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或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岗位证书。
8、投标人必须具备一个开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中标的单条线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以上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模式)EPC总包业绩。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开标前需办理进赣备案:
9.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外埠来赣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提供登记有效的网页截图。
9.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寇先生
电 话:187811707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米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恒盛银都A座1201
联 系 人:黄光、唐丽君
电 话:0791-8662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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