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及标准化现状
(一)产业发展现状
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
“十三五”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结构深化调整、环保约束增强等因素影响,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出现下降趋势,从2016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6.78亿吨、2017年产生量36.56亿吨,下降至2018年的固废产生量34.49亿吨,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同比下降5.7%,主要由于尾矿产生量大幅下滑所致。
分种类看,2018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中,尾矿占比依然最大,为35.21%;其次是煤矸石、粉煤灰和钢铁冶金渣,分别占19.25%、18.26%和15.91%,这四类工业固体废物占了总量的88.6%。工业副产石膏、赤泥、有色冶炼渣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分别为6.51%、3.05%和1.80%。
2018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18.48亿吨,较2017年17.16亿吨增长超1亿吨,综合利用率约达到53.58%,较2017年46.94%增长6.64%。2018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提升主要源自于以下两方面:一是受金属矿山及非煤非金属矿各省的产能退出和中小规模矿井关停影响,尾矿产生量出现大幅下降,大宗固废废弃物产生总量较2017年降低2.07亿吨,降幅达5.66%。二是综合利用渠道固废掺加比例增加,受禁止河道采砂、开山炸石等相关政策影响,砂石骨料相对缺乏,尾矿、废石、钢渣等固废在水泥、混凝土等方向的应用比例提高。
目前,从利用途径来说并未发生巨大变化,依旧以建材建筑行业应用为主。水泥、混凝土、新型墙材等产品消耗的工业固废量,约为工业固废利用总量的70%。各类固废综合利用方面,综合利用情况最好的为有色冶炼渣,其综合利用率高达90%以上;其次为钢铁渣、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情况最差的仍旧为赤泥,2018年赤泥的综合利用率仅为4.29%。
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2018年,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类资源回收总量为3.2亿吨,同比增长13.4%。其中,废钢铁和废旧纺织品回收量涨幅比较明显,同比增长22.3%和8.6%;废纸和废玻璃回收量有所下降,同比减少6.1%和2.8%。
分种类来看,2018年我国废钢铁回收量21277万吨,同比增长22.3%。其中,回收钢铁企业废钢铁18777万吨,同比增长26.9%;回收其他领域废钢铁2500万吨,同比下降3.8%;废铜和废铝的回收量分别为210万吨和510万吨,分别占再生铜和再生铝原料供应量64.6%和73.3%以上,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量达到345万吨;废塑料回收量为1830万吨,同比增长8.1%;废纸回收量为4964万吨,同比下降6.1%;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气调节器、电脑的回收量约为16550万台,约合380万吨;机动车回收量为199.1万辆,同比增长14.3%;废旧纺织品回收量约为380万吨,同比增长8.6%;废旧轮胎的回收量为512万吨,其中翻新量为27万吨,再生利用量为485万吨;废电池(铅酸电池除外)回收量约为18.9万吨,同比增长7.4%,其中废一次电池回收量约为3万吨,废二次电池回收量约为15.9万吨;废玻璃回收量为1040万吨,同比下降2.8%。
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为8704.6亿元,同比增长15.3%,除废纸回收价值有所下降外,其余再生资源品种回收价值均有增长。其中,报废机动车增幅最高,同比增长36.9%;废轮胎增幅相对最小,仅同比增长1.8%。
3.再制造产业
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产业体系尚未完善,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一定差距。2005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再制造产业快速发展。先后公布了七批《再制造产品目录》,在长沙、马鞍山、合肥、上海等地设立了5家“国家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示范园(集聚区)”和4家“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我国再制造产业以智能再制造为发展方向,通过寿命评估技术、纳米表面工程、复合表面工程、自动化表面工程和先进智能制造等技术,使旧件尺寸精度恢复到原设计要求,并提升零件的质量和性能。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目前我国再制造产业已经涉及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设备、重型装备等多个行业和应用领域。截至2018年底,我国再制造发动机、变速器的生产能力超过15万台,再制造发电机、发动机等部件的生产能力超过160万台。粗略估计,整个再制造产业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
(二)标准发布现状
1.按标准级别分类统计情况
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进行检索,检索关键词为16个,分别是“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回用”“回收”“再生”“废弃物”“废物”“余热”“再制造”“尾矿”“钢渣”“冶金渣”“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赤泥”。检索结果显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共计911项(去除重复项),包括国家标准326项,行业标准353项,地方标准232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2.按标准应用领域分类统计情况
分领域来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检索到相关标准40项,其中:综合类标准21项,铁尾矿综合利用标准8项,铜尾矿综合利用标准2项,其他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标准1项,非金属尾矿综合利用标准2项,油污泥综合利用标准5项,油母页岩综合利用标准1项。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领域检索到相关标准356项,其中: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综合类标准4项,冶炼渣综合利用标准101项,粉煤灰综合利用标准38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标准18项,煤矸石综合利用标准14项,化工废渣综合利用标准13项,赤泥综合利用标准5项,其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15项;工业废水综合利用标准46项,工业废气综合利用标准20项,工业余热综合利用标准82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检索到相关标准402项,其中:再生资源综合类标准30项,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标准78项,废塑料综合利用标准65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标准55项,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标准37项,废纸综合利用标准13项,报废汽车综合利用标准10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标准9项,废钢铁综合利用标准8项,废旧木材综合利用标准8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标准4项,其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85项。再制造领域检索到相关标准113项,其中:再制造综合类标准25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标准21项,工程机械再制造标准13项,矿采机械再制造标准8项,工业机电设备再制造标准6项,机床再制造标准2项,船舶再制造标准2项,办公信息设备再制造标准10项,其他产品再制造标准26项。
3.按标准化对象分类统计情况
按标准化对象不同,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3大类,其中技术标准又可以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环保标准。检索到的911项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中,基础标准493项,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原则、通则、导则等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产品标准163项,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等标准;方法标准168项,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实验、检测、抽样、操作、评价方法等;安全环保标准62项;管理标准22项;工作标准3项,涉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等。总体来看,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中,基础标准占比54%,在工业三废、再生资源、再制造领域分布较为均衡;产品标准、安全环保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分别占比17.9%、6.8%、2.4%、0.3%,且聚焦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方法标准占比18.4%,主要集中在固废和再生资源两个领域。
4.按标准标龄分类统计情况
按标准发布时间来看,检索到的911项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中,2015年-2019年发布的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共有488项,占比53.4%;2014年以前发布的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共有425项,占比46.6%。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40项,其中新标准14项,占比35%;旧标准26项,占比65%。废水废气余热相关标准152项,其中新标准85项,占比55.9%;旧标准67项,占比44.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204项,其中新标准120项,占比58.8%;旧标准84项,占比41.2%。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402项,其中新标准233项,占比58%;旧标准169项,占比42%。再制造标准113项,其中新标准34项,占比30%;旧标准79项,占比7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制定缺乏专业的技术归口单位
我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管理机制,主要是以各行业协会为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征集各行业内标准化项目,督促指导标准制修订。但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具有跨行业、跨产业的特殊性,将其纳入现有行业协会管理,存在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特殊性认识不足,协会间定位不统一,产业分类、统计困难等问题,较难将市场上有需求的标准化项目征集上来,标准审查环节的专业性也较难保障。
(二)缺乏产品标准,多数产品无标可依
我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超过千种,与普通产品相比,以工业废弃物为原料,其生产工艺及产品性能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专门制定符合其特点的产品标准,引领产品品质提升。但目前,该领域产品标准十分缺乏,相关标准共计只有163项(包括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类产品),其中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标准只有36项。许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只能借鉴普通产品标准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存在指标不适用和跨行业壁垒等情况。无产品标准可依,不仅影响产品品质的规范和提升,也导致产品市场认可度较低,大规模推广难度加大。
(三)标准更新速度慢,部分标准亟待修订
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较为迅速,以3-5年为标准复审周期,较能保持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而从目前发布的911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来看,5年内发布的只有488项,另有425项标准是5年以前发布的,占比46.6%;最早发布的现役标准,可追溯到1991年的《烟道余热锅炉技术条件及其主要要求》。可见,我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整体比较滞后,亟需启动标准复审和修订工作。
三、建议
(一)建立统一专业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针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建立权威统一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集中负责该领域标椎化工作,统筹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发布、修订、废止以及标准化推广等。将现有分散于各机构的同类标准化工作,向该机构整合。根据产业特点,招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专业人才,按照固废、再生资源、再制造、矿产等细分领域下设标准化分支机构,保证标准化工作全面覆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同时保持较高的专业性。
(二)尽快补齐产品标准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由于以工业废弃资源为原材料的特殊性,要想获得市场认可,产品标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务之急,是理清国内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品类,找出产品标准缺项,集中力量推进缺项产品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选择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产生良好环境效益、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优先制定产品标准,带动其他产品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以制定绿色产品标准为最终目标。
(三)及时完成标准修订
要高度重视标准修订工作,加强对产业发展动态与趋势的跟踪和研判,及时开展标准复审,检验标准指标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情况,对不能否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老旧标准,要及时予以修订更新。只有标准能时刻发挥规范引领作用,产业才能持续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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