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VOCs治理行业上游参与主体为提供VOCs治理原料、技术及设备的厂商,中游参与主体为VOCs治理企业,包括提供VOCs监测、VOCs治理设备、工程设计及技术方案等,下游为有VOCs排放并须达到相关环保标准的企业。一、上游行业VOCs治理行业产业链上游参与主体为提供单个产品设备或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商、VOCs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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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中国VOCs治理产业链上中游行业及市场格局

2020-11-03 14:55 来源: 韦伯咨询

中国VOCs治理行业上游参与主体为提供VOCs治理原料、技术及设备的厂商,中游参与主体为VOCs治理企业,包括提供VOCs监测、VOCs治理设备、工程设计及技术方案等,下游为有VOCs排放并须达到相关环保标准的企业。

一、上游行业

VOCs治理行业产业链上游参与主体为提供单个产品设备或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商、VOCs治理原料厂商及VOCs治理技术科研机构。由于VOCs成分复杂、化学性质各异,各行业排放出的VOCs成分含量存在较大差异,单一的治理技术及设备不能满足所有行业需求。因此,上游企业针对中游行业的治理工程设计需求针对性进行相应研发及生产,治理工程设备具有定制性和行业垂直性。

图表1:各行业排放的VOCs成分汇总表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整理

上游治理原料生产商主要提供滤膜、催化剂、吸附剂等VOCs治理所需材料;设备制造商主要指生产VOCs治理设备的厂商。中国本土厂商已具有较高设备制造水平,对进口设备依赖度低,设备国产化水平可达到80%至90%。但由于目前市场格局较为分散,本土厂商数量多,各厂商提供的设备之间不存在明显的技术差异,价格手段是厂商通常采用的竞争方式,市场存在低价竞争的不良局面。

科研机构主要指可研发创新VOCs处理技术的研究机构或企业内部研究院,目前VOCs治理技术手段较多,由于缺乏技术性法规指导,VOCs技术水平成熟度参差不齐,导致一种或多种技术组合使用治理效果不佳。例如采用吸附法的设备及技术较为成熟,处理效率高且能源消耗量小,但吸附法加燃烧法混合使用技术应用不够成熟。

二、中游行业

VOCs治理中游行业主要由VOCs监测及治理设备销售企业、VOCs治理工程设计及服务方案提供商等组成。

其中VOCs治理工程需要针对企业特定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不同的行业治理工程设计路线不同,同一行业中不同工序需求的工程设计路线也存在差异,甚至VOCs的浓度、排放有机物物质的不同所需的治理工程设计路线也都不一样,治理工程设计呈现出较强的定制性。

VOCs中游治理企业主要包括以希柯集团(CECO)、赛默飞费舍尔公司(ThermoFisherScientific)等为代表的外资龙头企业,和以聚光科技、雪迪龙、先河环保等为代表的本土企业。

相比于本土企业,外资企业技术水平高、工程设计规范性强、管理能力突出、行业经验丰富,在本土市场有一定渗透度,如希柯集团的合作伙伴有北京易水环境、北京爱格森科技有等本土知名企业等。与此同时,此类外资企业在工业中涂装、油气回收、废弃溶剂及废气焚烧等领域内的治理工程设计较本土企业更为领先。例如德国的杜尔集团针对涂装行业的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已经成熟,该系列技术工艺令杜尔集团在中国涂装行业中的应用处于领先位置。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从事VOCs治理企业超千家,其中约一半以上的企业主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等大气治理或其他业务,且同时兼顾经营VOCs治理业务。随着中国政府对于VOCs治理日益重视,环保要求日趋严苛,石化、涂装、造纸等行业的VOCs排放治理标准将逐步完善,有望推动本土企业进一步发展以满足日趋增长的VOCs治理需求。

一些国内企业通过并购拥有核心技术的国内外企业、成立VOCs治理业务子企业以及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等方式,开始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竞争力。如聚光科技早在2010年便成立了杭州清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职负责VOCs的监测与治理。公司除了推出一系列VOCs监测的相关产品,还进一步在2012年收购荷兰BohnenBeheeer公司75%股权,获得其旗下全资子公司Synspec公司国际领先的VOCs监测技术和团队。Synspec公司已研究VOCs在线监测技术和产品近20年,其产品在欧美国家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根据聚光科技收购BB公司的可行性报告,收购前Synspec公司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全球销量超过4,000套,全球囊括50%的市场份额,在中国销量约200套,占据中国市场90%以上。

图表2:聚光科技旗下Synspec公司产品类型及用途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整理

随着本土企业逐步提升工程设计实力,扩大业务范围,将减小与外资企业的技术、业务范围及管理的差距。

三、下游行业

行业下游参与主体是VOCs服务方案提供商,为石化、造纸、服装生产、化工等行业内的企业提供VOCs治理服务,服务主要包括VOCs各项工程的项目承包、经销、运营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估算的数据:VOCs人为源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业源等。工业源是VOCs的重点排放领域,其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而建筑装饰、餐饮油烟等生活源和机动车等移动源排放的VOCs所占比例仅分别为19.6%和21.5%。

图表3:各VOCs排放源占总体排放的比重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整理

石油、化工、涂装及印刷行业的排放量较高,对环境危害较大,属于政府重点关注的行业。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VOCs治理,全国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图表4:国家VOCs治理重点规划与政策内容

资料来源:韦伯咨询整理

在下游VOCs治理需求的企业分布上:石油、化工行业企业约占总数的40%,涂装企业约占总数的20%,而食品加工和印刷企业约占总数的5%。因各个地区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存在差异,下游提供VOCs服务的企业针对各行业企业排放特点及减排要求目标提供有针对性的VOCs排放治理方案。

以石化行业的知名企业长青化工为例,由于石化炼油厂含有多种废气,如燃烧烟气、火炬废气、生产过程中设备机泵等泄露的废气,一般会为需求企业定制废气回收的技术及设备服务方案。

图表5:石化行业VOCs排放环节及主要特点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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