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修复综合服务商第一股”IPO终于获批了。10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36次审议会议召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工修复”)创业板(首发)获得通过。据了解,建工修复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环境修复的高新技术企业,它成立于2007年,目前已累计实施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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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第一股”建工修复IPO获批 土壤修复市场好了吗?

2020-10-27 09:32 来源: 环保圈 作者: 伏波望族

“环境修复综合服务商第一股”IPO终于获批了。

10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36次审议会议召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工修复”)创业板(首发)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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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建工修复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环境修复的高新技术企业,它成立于2007年,目前已累计实施环境修复综合案例300余例。

事实上,建工修复的上市之路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12年初,它就提出了上市计划,最初是想在创业板上市,后来又改为主板,但2018年被否,2019年重新改为创业板。

“环境修复第一股”上市艰难,似乎也暗合了土壤修复产业的整体际遇。2016年“土十条”发布后,虽然“净土保卫战”口号喊得也是挺响,但相比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市场的轰轰烈烈,土壤修复市场似乎一直不温不火,动静不大。

土壤修复产业情况到底如何?相关的政策力度大不大?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围绕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其中透露出很多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驰而不息”打好净土保卫战

今年7-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中,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财政部部长刘昆、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以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等分别回答了提问,其中透露出不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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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从国务委员王勇的回答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土壤污染这件事还是相当重视的。

王勇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治土壤污染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20多次就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今年以来,习总书记又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驰而不息”打好净土保卫战。

特意查了一下,“驰而不息”的意思是奔驰向前不停息,与“久久为功”是近义词。也就是说,净土保卫战是一场持久战,要坚持不懈地打好。

此外,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对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过明确要求。

在责任落实上,中央也做了很多工作。

“土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要到90%以上,业内称之为“双90%”目标。

“双90%”目标确定后,国务院就委托生态环境部,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在要求省级负总责的同时,国务院还要求将目标逐级分解到市、县级,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目标明确后,国务院还加大了日常督察和执法的监管力度。

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是重要内容之一,对督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案件,都进行了公开曝光。

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结果,也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按照党中央要求,国务院目前已把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纳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措施和指标评分细则。终期考核将于明年进行。

届时,考核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省级政府反馈、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于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将按照有关办法约谈相关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省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还将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需要问责追责的,会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总体来看,高层对于土壤污染防治还是非常重视的,目标责任也是层层落实,力度不小。

“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壤调查”

打好净土保卫战,首先第一步就是摸清家底,搞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

这方面,工作进展还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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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说,整个土壤污染普查工作分为两大块,一是农业用地的普查,二是企业用地的调查。

农业用地方面,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配合,布设了55.8万点位,采集分析了近70万个样品,获得1000多万个具体数据。详查到2018年底结束,2019年6月上报国务院,相关信息已经在部委之间共享了。

黄润秋表示,这项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工作开展最全面、最系统,质量控制最高,也是获得数据最有效、最充分的一次调查工作。

企业用地方面,从2017年开始,已经历时三年。首先在全国对“疑似造成土壤污染风险的企业”进行筛选,总共是11.7万家。在此基础上又对这11.7万家企业进行甄别,最终确定了1.34万多家重点调查对象。然后要对这1.34万家开展入场的取样、测试、分析,最后拿出一个风险等级。

由于疫情耽搁,3-4月份企业还没完全复产复工,所以这项工作有点滞后。但7-8月份以后,进度已经基本上赶回来了。最新数据显示,目前99.1%的企业已经完成采样,70%完成了测试数据上报,到年底完成数据的集成、分析应该问题不大。

过去,各个部门都有一些监测点位,如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经过这次普查,也对土壤监测网做了进一步优化。优化以后,监测网大概是8万多个监测点,其中与粮食生产比较密切的大概有4万多个点,这样对全国的不同地域、不同地貌单元、不同土壤类型就都有了比较有效的防控了。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也表示,他们正在配合生态环境部,初步制定了污染地块的名录。

目前,各地上报的疑似污染地块有1.6多万块。经初步测定,污染超标的有1860块,未超标的8000多块,尚不确定的还有5700多块。

在调查手段上,自然资源部正在积极探索将地球化学办法与高光谱的遥感技术相结合,进行更加广泛的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手段结合起来把底数摸清。

下一步“多规合一”后,要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把现在疑似的污染地块和最后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矢量坐标叠加到“一张图”上。这样一来,将来在具体的用地审查当中也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来执行了。

黄润秋表示,未来,这些土壤污染普查成果将是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依据,用来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用地的污染防控、污染防治,特别是要用在对那些高中风险的企业的监管上。

他表示,关键还是把源头预防做好,比如采取一些防渗措施,这项工作往往很多企业还不怎么看重,很多设施老旧以后,不维修、不检查,就导致了跑冒滴漏,导致土壤污染现象的发生。

强制责任保险“难度还是挺大的”

除了土壤普查,在修复资金的解决上,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进行了一些探索。

虽然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确定了“谁污染、谁修复”的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壤污染具有“滞后性”,当发现污染的时候,之前造成污染的企业可能已经搬走或关闭了,很难再找到企业负责人追责,或者企业已经无资金力量进行修复,结果就造成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

这方面,除了增加资金投入外,有关部门也在考虑构建高环境风险企业的强制环境责任险制度,来解决资金问题。

早在2014年修订新环保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明确,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今年4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通过,其中对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高风险企业,要求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从“鼓励”到“应当”,虽然只有两个字的变化,结果却大不一样,这意味着高风险企业将不得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强制要求。

近年来,环境部也一直在与银保监会合作,研究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从2015年开始,也在一些高风险行业,如涉重金属、石化、危险废物处置等领域开展了环责险投保的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国大概已经有2100亿元的保额。

以2019年为例,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就有1.6万家,总共涉及赔偿范围531亿,保费是4.25亿,应该说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黄润秋表示,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确确实实也是一个制度创新,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多方面努力的,所以难度还是挺大的。

除了环境责任险,生态环境部还在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解决一些资金来源问题。

例如,从2013年开始,湖南省搞了一个“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到2015年已经发行了125亿,做了43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今年,财政部、环境部联合6个部委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各地目前也在积极开展试点。吉林省已经把这项基金建立起来了,初步规模是13个亿,今年支持额度3000万,福建、广西等省份也在组织开展这项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社会资金的投入机制,如广州市一家农药厂关闭搬迁以后,就利用土地出让金,让一家投资公司进来,帮他做调查、做修复,从最后的土地出让金回报里拿出10-20%给这家投资公司,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黄润秋表示,在社会力量投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中,还有很多的模式可以探讨,下一步环境部和相关部门将继续研讨和沟通,关键是怎么把回报机制设计好。

结语

总的来说,国家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先期开展的土壤污染普查工作进展也比较大。不过,对于土壤修复企业比较关心的修复资金的来源问题,目前看困难还比较多,仍然缺乏固定、可靠的资金解决渠道。

这也是为什么,目前土壤修复产业一直不温不火的重要原因。

当前,国家对于土壤污染的处理方针还是“分类利用”。以耕地为例,就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种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01对于没有受到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落实具体措施提升耕地质量。

02对于污染程度较轻的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和土壤调理的方式,确保产出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食用。

03对于污染程度较重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可以改种桑麻或者退耕还林还草。鉴于土壤污染流动性小、修复成本高的特点,或许这才是更适合国情的处理办法。

对于那些有志于从事土壤修复工作,从中挖掘商机的企业来说,恐怕还是需要一些耐心,我国大规模开展土壤修复的时机目前仍未到来。

延伸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原标题:“环境修复第一股”建工修复IPO获批 土壤修复市场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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