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华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华安县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丰山镇、沙建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华安县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 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安县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要求,坚决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关于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整改工作,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问题概述
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共性问题:“《“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2015年福建省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应达到3.06万吨/日,但截至2016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77万吨/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虽然作了部署和督促,但推进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截至督察时仍有14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成投运,平潭、闽侯、罗源等地至今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019年8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个性问题:“第一轮督察指出,福建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力度不够,部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漳州市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漳州北部(华安)、漳州西部(平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选址征地并开展前期工作,争取2018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用’,但督察发现,漳州市整改落实推进不力,漳州北部(华安)至今仍未启动建设”。
二、整改进展
根据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各相关责任部门多次赴现场实地核查督导,华安县项目指挥部紧盯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实施全面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本项目是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项目,华安县委县政府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省落实赶超项目,也作为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工程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市城管局领导也多次在现场督办,及时解决问题,排除各种困难,坚决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二)精心谋划扎实筹备。本项目从开始谋划时,市住建局高瞻远瞩,精心布局,科学规划,市住建局于2017年8月28日上报《关于
<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方案暨西部北部生活垃圾发电厂预选址报告>
有关事宜的报告》(漳建城〔2017〕148号),并于2017年12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实施方案的函》(漳建城函〔2017〕130号)。组织专家通过对周边环境、道路、水源、居民、工厂、地形地貌、农田、林地、区域优势等综合考虑,备选选址的比较,并由专家分析论证,充分酝酿准备,最终确定选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的长富工业园区内,充分考虑周边情况,消祸于未萌芽,有效避免邻避问题。
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方案暨西部北部生活垃圾发电厂预选址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垃圾产业是新兴产业、朝阳产业,习总书记在上海虹口考察时说“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但存在于普通百姓的观念里,垃圾就是废物,是脏、臭、乱的代名词,甚至在干部队伍里很大一部分也是持相同观点。我县未雨绸缪,多批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发区、丰山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广东佛山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瀚蓝(惠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惠安飞灰填埋场实地考察参观,对现代垃圾产业的处理工艺、流程及结果和效果有了深刻认识。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品,慰问周边群众,打消了群众关于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自身的健康、周边的环境及区域发展的影响的担忧和疑虑,做好各种基础性工作,充分尊重开发区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提高开发区村民的参与度与获得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及时回应关切。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占地面积小、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彻底、热能发电等优势,实现资源化利用,不仅仅涉及开发区周边村民的身心健康,也影响到华安、长泰和芗城的近百万百姓的日常生活,因此我县要求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要加大烟气处理等相关环保技术设备的投入,做好2万立方的应急池,严格执行专家的意见、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项目指挥部、县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处置信访投诉,妥善化解项目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周边群众对垃圾发电项目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支持,对整改情况总体满意。
(五)全力推进项目整改。
1.前期阶段。2017年8月28日,漳州市住建局向市政府提交西部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预选址请示报告(漳建城〔2017〕148号);2017年9月11日,漳州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会议纪要确定由华安县实施;2017年12月7日,市住建局印发实施方案(漳建城函〔2017〕130号);2017年12月25日,华安县政府成立工程指挥部;2018年1月26日,县住建局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2018年2月1日,县政府专题会确定采用PPP模式组织实施;2018年2月2日,市住建局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的函;2018年2月13日,市发改委通过项目建议书批复;2018年3月13日,市发改委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2018年3月19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一方案”、“两论证”评审会;2018年4月24日,县政府通过收回用地使用权批复;2018年5月11日,县住建局再次组织召开“一方案”、“两论证”评审会;2018年5月16日,长泰县政府出具特许经营授权委托函;2018年5月28日,县政府2018年第三次常务会研究项目前期有关问题;2018年5月28日,县财政局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批复;2018年5月30日,县政府通过“实施方案”批复;2018年6月1日和6月26日,省招集团招标代理完成上网资格预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开标评审;2018年7月9日,县住建局公开招投标多次流标后签订环评合同;2018年7月10日,县政府召开招标文件细则讨论会;2018年7月10日,市住建局协调华安县政府、芗城区政府、市财政局关于垃圾费用的有关问题;2018年7月16日,芗城区政府出具特许经营授权委托函; 2018年8月1日,县住建局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2018年8月7日,省招集团招标代理上网进行PPP项目采购招标开标,确定中标候选人;2018年8月31日,县政府召开PPP项目合同谈判会议;2018年9月3日,进行中标公告;2018年9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2018年9月21日,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批准本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2018年9月30日,县住建局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2018年10月26日,项目公司人员筹组完成;2018年10月30日,县住建局向瀚蓝发出关于加快前期工作的函;2018年11月12日,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在华安注册成立项目公司;2018年12月20日,项目公司完成项目规模调整及可研修编;2018年12月27日,项目公司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2019年1月10日,完成地质灾害评估;2019年1月28日,县政府发函市发改委要求调整建设规模;2019年2月26日,市发改委通过项目业主变更批复;2019年3月8日,市发改委通过项目的核准批复;2019年3月8日,县政府用地控规批复;2019年4月8日,瀚蓝(漳州)公司和华安县政府及住建局、长泰县政府、芗城区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19年4月13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加快监理招标; 2019年4月份,本项目还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写、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委托、取水点初步选址;2019年5月28日,完成用地规划许可;2019年5月29日,完成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免征手续;2019年6月5日,县住建局发函瀚蓝公司要求加快项目推进;2019年6月10日,完成土地招拍挂; 2019年6月20日,人防易地建设申请;2019年6月25日,完成综合楼工程规划许可;2019年7月9日,完成监理合同签订;2019年7月11日,完成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2019年7月17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2019年7月17日市环保局组织第一次环评报告评审会;2019年9月12日市环保局组织第二次环评报告评审会;2019年10月16日完成主厂房施工许可证;2019年10月21日主厂房监理合同签订;2019年10月29日,县住建局制定了整改方案;2019年10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漳州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2.建设阶段。本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后,进入了全面施工状态。截至9月底,综合楼工程已封顶并进入装修扫尾阶段;烟气净化工程已封顶进入装修及安装阶段;污水处理站和膜车间已完成土建及设备采购;主厂房已完成土建进入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上述及其他设备设施采购、土地款、前期费用等累计完成总投资5.2亿元,占一期总投资的84%。
三、整改目标
华安县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关于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整改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整改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压实每个进度节点,确保不应付了事、注重实际效果。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综合楼工程。该工程于2019年11月封顶,计划于2020年9月底装修完毕,于2020年11月启用。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
责任人:纪曙宏
(二)烟气净化工程。该工程烟囱于2019年5月封顶,计划于2020年9月完成烟囱土建部分,于2020年11月前完成烟气净化设备安装。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纪曙宏、李跃辉
(三)污水处理站和膜车间。该工程于2019年5月完成地下部分,计划于2020年10月完成土建,于2020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于2021年3月前完成调试。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纪曙宏、李跃辉
(四)主厂房建设。该工程于2019年10月完成垃圾池,于2020年12月底完成进场通道,于2020年9月完成气机房,于2020年9月完成主控室,计划于2020年12月完成土建,于2021年3月前完成设备安装,开始系统调试。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
责任人:纪曙宏
(五)设备调试。调试工作计划于2020年10月-2021年6月根据需要进行,其中1#炉于2020年9月份进行水压试验,2#炉于2020年10月份进行水压试验。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
责任人:纪曙宏
(六)电力系统调试。计划于2020年11月份完成系统倒送电,于2021年1月份完成并网调度协议,于2021年6月份完成72+24小时试运转、并网。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华安县工信局
责任人:纪曙宏、杨宝茹
(七)接收垃圾。计划于2021年4月接收垃圾,力争提前于年底前接收垃圾。
责任单位: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韩立贺
协助单位:华安县住建局、华安县城管局
责任人:纪曙宏、李少峰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目列为省落实赶超重点项目,由县委书记挂钩,牵头成立该项目工程指挥部,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有关科局和乡镇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推进项目的开展;
(二)开展部门联动。由工程指挥部统一协调,县分管领导在项目所在地开发区定期召开例会,县住建局和瀚蓝公司积极推进,对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密切配合,不延误不掉链;
(三)建立有效机制。制定更新漳州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计划,细化建设目标节点,及时调度通报。
责任单位:丰山镇、沙建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机制保障
(一)清单管理机制。将该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表单化、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形成细化调度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精准调度,每月底前将整改进展情况上报县生态环境局。
(二)联合会商机制。县指挥部会同相关县直部门和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视情召开协调会议,会商研究整改过程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整治质量。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参加,进一步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切实提高会商实效,避免议而未决、决而未行,全力做好问题整改攻坚。
(三)定期评估机制。县效能办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阶段性整改进展进行核查评估,对抽查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不严不实问题,及时汇总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四)信息公开机制。华安县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展等相关信息按要求通过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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