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在昆召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就普查情况进行了介绍。10年来,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增长1.39倍。工业企业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增长6.68倍、2.12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4.67倍,处理能力增加了2.58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2.93倍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15个单位和部门联合于2017年—2019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多,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普查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滇中新区秧草凹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物化生态组合深度处理系统云南网记者周凡摄
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开展普查,其中,对5万余个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云南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达到了预期目标。
普查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017年底,全省普查对象数量58395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3074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1077个,生活源1519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36个。从移动源来讲,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265.54万辆,工程机械保有量12.6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13.80万千瓦,全年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3170吨,民航起降架次51.29万架次。掌握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部分行业和部分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情况。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1亿吨,综合利用量为7040.03万吨,处置量为8866.67万吨,当年存储量为1485.25万吨。
通过普查建成了包括清查名录库、普查数据库、电子档案库等在内的云南省污染源普查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形成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张图”,搞清了云南省境内普查对象的空间分布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环保专网为载体,搭建了覆盖全省的一系列信息化系统,提升了云南污染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培养锻炼了一批具有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的业务骨干,还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巨大进步
与2007年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10年来,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增长1.39倍。工业企业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增长6.68倍、2.12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4.67倍,处理能力增加了2.58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2.93倍;生活垃圾处置厂增加了95座,其中,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了45个,焚烧处理量增长了119倍,焚烧处理量比例由2.07%提高到了34.20%。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增加了14个,设计处置能力增加了88798吨/年,增长7倍。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37959吨,增长12.3倍。
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基本结束,建立了覆盖全省5.84万个普查对象的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原标题:云南省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10年增加4.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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