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南昌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96号)文件精神,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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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印发

2020-09-26 06:43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南昌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相关业务处室: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9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持续推进我市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市商贸领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和本辖区商贸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配套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目标的落实。

附件:

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9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实现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目标,结合市商贸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关键环节,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和资源回收利用率,打造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覆盖、全链条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南昌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法制保障、市场推动、横纵结合,部门协同、齐头并进、严格考核、末端保障”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各县区管辖的相关商贸零售企业(大型商超、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00%覆盖,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含再生资源回收、大件家具、园林垃圾、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垃圾等);

三、具体任务

(一)引导相关商贸零售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指导相关商贸零售企业(大型商超、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按分类设施标准设置收集容器:在出入口、楼梯间等明显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茶水间或卫生间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内部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走廊等)按间隔50m-100m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必要时须安排宣导员现场指导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投放。相关商贸零售企业作为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分类覆盖率须达到100%,收运单位将对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实行“不分类、不收运”。

(二)推动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

1.健全可回收物“点站场”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各县区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兼顾城区发展和经济特点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市场现有回收点等方式,按照城区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的原则,在居民区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点(约20平方米),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和没有条件设置回收点的居民区可设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建成自助型可回收物回收点,方便居民和单位的交投出售。以街道(乡镇)为单元,依托现有中转设施或通过空间规划拓展,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一个具备交投、分拣、中转功能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初级分栋中转站。按照“全覆盖回收点”的原则,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座建设具备分拣、转运功能的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也可择优委托市场化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建设和运营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建设的分拣基地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也可将闲置厂房租赁给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作分拣使用。由集散场安排统一标识回收车定时、定点到辖区回收点、站上门回收至集散场,实现回收点、站前端回收和分拣中心后端利用的有效衔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2.保障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有效、规范运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对全省(市)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通过比选、招标等多种方式,择优确定至少1家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承担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协调做好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衔接,督促龙头回收企业做好各环节的数据统计和分品类计量工作,并建立可核实、可追溯数据系统。

(三)开展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新闻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资源,营造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引导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采取在出入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条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在商贸领域开展“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和可循环利用物品”宣传活动。倡导商贸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

(四)推行商贸领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落实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引导餐饮场所开展“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经办人员,具体对接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负责本辖区商贸领域垃圾分类的宣传、调度和督查工作。对照市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制定辖区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住重点环节,做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相关商贸零售企业落实强制分类和开展宣传活动,高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实现商贸领域源头减量。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PDF版)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辖区报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邮箱2635099470@qq.com。

(二)积极宣传发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部门要与县区垃分办、街道(镇)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深入大型商超、综合体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动员宣传和现场引导,组织大型商超、综合体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多维度、全视角的宣传,引导市民对生活垃圾实施合理分类、有序投放;同时向辖区资源龙头回收企业和站点发出倡议,主动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中可回收物的回收,努力营造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提高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三)落实台账报送。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市垃分办统一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帐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台账,统计本辖区大型商超、综合体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各类生活垃圾收集数量、分类准确率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各类可回收物品种数量,每月按时报送台帐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由市商务局汇总后报送市垃分办。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部门要敢于担当、快速行动,按照推进方案建立工作清单,定期深入辖区大型商超、综合体和农贸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对全市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调度和督查,查找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南昌市高质量目标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等体系,市商务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县区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垃分办进行考核。

原标题: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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