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检察院会同省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切实优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等内容作出规定。《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健全

首页> 环境修复> 流域治理> 报道> 正文

青海:协同推进黄河源头治理

2020-09-16 09:54 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会同省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切实优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等内容作出规定。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助推村庄(游牧民定居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加强对黄河青海流域干支流、农村河湖的全面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涉河湖违规建设、非法围河围湖、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突出问题,加速助推“四乱”问题整改;积极开展违规利用河湖岸线问题整改,依法办理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中的公益诉讼案件,助推河湖岸线分区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及时办理黄河青海流域河道非法采砂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助推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优先协同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综合运用修建生态护坡、岸线环境整治、修复和重建植被群落等综合措施,恢复河滨岸线生态功能。

原标题:青海:协同推进黄河源头治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