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12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0603
项目名称: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32.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及内容: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21.9万吨。设置一条6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区红线内占地面积138亩,主要建设1台600吨机械炉排炉、1台12MW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直接空冷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垃圾焚烧主厂房、烟囱、综合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沥液处理站、油库及油泵房、办公楼、宿舍、食堂、门卫室、地磅房、桩基工程、厂区围墙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利用余热进行发电,蒸汽参数选用中温中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烟囱+烟气在线检测系统”;渗滤液、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消化反应器+外置式MBR+纳滤+RO反渗透膜,处理后达到工业水回用标准,实现零排放。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2)总投资:33732.07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址: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
(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由确定的社会投资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偿移交。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87号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形式。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内向资格申请人发出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至 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09月24日 12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24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0603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21.9万吨。设置一条6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区红线内占地面积138亩,主要建设1台600吨机械炉排炉、1台12MW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直接空冷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垃圾焚烧主厂房、烟囱、综合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沥液处理站、油库及油泵房、办公楼、宿舍、食堂、门卫室、地磅房、桩基工程、厂区围墙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利用余热进行发电,蒸汽参数选用中温中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烟囱+烟气在线检测系统”;渗滤液、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消化反应器+外置式MBR+纳滤+RO反渗透膜,处理后达到工业水回用标准,实现零排放。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2)总投资:33732.07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址: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
(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由确定的社会投资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偿移交。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须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日处理600吨及以上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或施工或运营业绩(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形式。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内向资格申请人发出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 14日至09 月18日,每天10:00-13:00;15:30-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备注:报名时,请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2020年 9月 14日至09 月18日,每天10:00-13:00;15:30-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2020年 09月24日上午12:00时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时间:2020年 09月24日上午12:00时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翔
电 话:0994-25235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 系 人:柳娟、晏志华
电 话:18199103226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昌吉市
联系方式:马翔0994-252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柳娟、晏志华18199103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娟、晏志华
电 话: 181991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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