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泉发布阳泉市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如下:阳泉市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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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020-09-02 09:12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阳泉发布阳泉市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阳泉市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焦化产能压减至60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分别压减焦化产能30万吨/年,2020年10月底前压减落实到位,部分焦炉拆除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要求。企业剩余焦炉要做到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同时按照上级及最新的产业和环保政策规定退出剩余焦化产能。

二、重点任务及安排

(一)制定完善压减工作方案(2020年1月15日前)

制定压减焦化产能方案,优先压减未实施上大关小、不在工业园区、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的限制类焦炉产能(炭化室高度4.3米机焦炉)。特别要将环保严重违法企业作为压减焦化产能重点对象。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压减焦化产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政府,并研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盂县人民政府

(二)压减实施阶段(2020年1月16日—8月31日)

由盂县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焦化产能压减帮包制度,压实压减责任,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确定的压减完成时间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进。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从严换发焦化企业相关许可证,加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税务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盂县人民政府,相关焦化企业

(三)压减完成阶段(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压减过剩焦化产能验收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完成压减任务,部分焦炉拆除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要求。焦化产能压减工作完成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盂县人民政府,相关焦化企业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例会和调度机制,市工信局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周调度压减工作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压减任务完成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检查,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对压减工作达不到序时进度的予以督促整改。盂县人民政府对压减焦化产能工作负总责,要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目标。市、县各级各部门要监督企业剩余焦炉做到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同时按照上级及最新的产业和环保政策规定及时退出剩余焦化产能。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盂县人民政府

三、做好压减风险防控工作。

(一)对压减产能予以适当补偿

按照晋政办发〔2019〕66号文件规定减量后的产能量予以补偿。压减产能中,仅建有焦炉(不论原焦炉是否淘汰)未进行过市场化交易的产能按照30元/吨标准予以补偿;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的产能按照48元/吨标准予以补偿。未列为压减对象的焦化产能,减量置换价格不得高于补偿标准。

(二)实施差异化信贷等支持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政策辅导和督导检查,实施差异化信贷、技改支持等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压减焦化产能的企业,特别是对焦化产能全部退出,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资产实施转型发展的县域和企业予以政策倾斜支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省、市级技改资金对其转型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对环保水平、装备水平不高,不在工业园区、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消极应对压减过剩焦化产能行动的限制类焦化企业,实施差别电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三)妥善做好职工安置

要指导压减产能企业科学制定安置方案,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积极引导实施升级改造项目的企业优先录用退出企业原有职工。压减产能补偿资金依法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要纳入重点就业援助范围,对通过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或在企业转岗就业的,可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压减焦化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确保压减焦化产能行动平稳有序推进。

(四)积极引导防控风险

发挥财政、金融、土地、就业等政策激励作用,支持和引导退出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特别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运输、设计研发、金融贸易等非煤焦产业,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要全面评估政策风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守住民生底线,保持社会稳定,有效应对和化解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职工安置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等重大风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压减焦化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部门各司其职,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盂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承担起压减焦化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主体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直各部门、盂县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压减焦化产能工作对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盂县人民政府要采取综合措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压减任务,市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补偿资金安排下达、配合调查摸底、监管审查、风险防范化解、宣传报道等工作,加强调研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压减焦化产能,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大震慑。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压减焦化产能以及推进焦化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和先进的经验做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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