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近期、一区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政污泥处理项目(协同处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管理中心、转运站和填埋场封场6个子项目,园区内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等项目设施,以及永久性进场道路、水、电、热力等红线外工程。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资组建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资产。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0-105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项目
项目预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为189702.5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即人民币56910.77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70%,即人民币132791.79万元。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出资56910.77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所需其余资金132791.79万元可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承担补充性融资责任。
采购需求:
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资组建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资产。
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4、其他采购需求:无。
注:以上内容及数据均来自项目实施方案,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约2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在2年内完成):2020-2021年;运营期约28年:2022-2049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为准);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企业仅提供月度财务报表即可);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
2、业绩
具有1座建设规模在1000吨/日以上(含10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或运营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占股比例不低于20%的成员提供)
3、财务状况
3.1、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2019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占股比例不低于20%的成员提供)
3.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
4、企业信用记录:
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仅指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的网页和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为证据留存。
4.2、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会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的网页和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为证据留存。
4.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运营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及后续采购活动。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2、联合体应满足上述1-5项所有条件要求;
5.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第1、3.2、4项要求;
5.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注:1、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除第5项之外的所有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上述证明资料,除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1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开标现场以扫码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文件费的视为无效标。
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普济路
联系方式:0391-262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方式:0391-3568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宋先生
电 话:0391-2620630 0391-3568387
发布人: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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