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8〕654号)、《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作实施方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关于高安市2020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公告

2020-08-20 11:41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8〕654号)、《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化解产能办〔2017〕42号)和《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十三五”后四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化解产能办〔2017〕35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安市相垦五号煤矿自愿申请关闭退出,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

高安市2020年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公告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