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城市管理局,青岛、东营、济宁、威海、日照、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是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等工作的收官之年,为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度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评估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2020年度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评估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4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7﹞2号)、《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52号)、《关于做好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0﹞1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建村﹝2015﹞195号);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鲁办发﹝2018﹞22号);
5.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鲁政办字﹝2019﹞27号);
6.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9﹞27号);
7.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
<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鲁办发﹝2014﹞18号);
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
8.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9.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通知》;
10.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
<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办法>
的通知》(鲁建发﹝2014﹞4号)。
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办法>
二、评估范围
16设区市。具体评估过程实现全省136个县(市、区)全覆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抽取比例为30%,每个乡镇(街道)下属村庄(社区)抽取个数不少于3个。
三、评估方法
设区市评估采取现场暗访、日常工作评价和舆情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暗访评估分数权重为55%,省直相关部门日常工作评价赋分权重为35%,负面舆情、媒体曝光、12345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评价权重为10%。各设区市现场暗访评估得分为所辖村庄、乡镇(街道)、县(市、区)的现场暗访评估得分。具体评估办法:
1.村庄得分=现场暗访分数(100分-问题扣分);
2.乡镇(街道)得分=村庄得分平均分;
3.县(市、区)得分=乡镇(街道)得分平均分;
4.设区市评估方法(见附件1);
5.2020年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暗访评估指标(见附件2)。
附件:1.设区市评估方法
2. 2020年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暗访评估指标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评估细则的通知(附件).docx)
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0年7月28日
备注:1.关于转运情况得分,对于相邻乡镇(街道)共建共享转运站的,要去邻近乡镇共享的转运站开展检查;对于采取垃圾直运的乡镇,重点检查直运车辆情况,若直运车辆运行正常;箱体整洁、密闭运输;垃圾装卸过程能够做到车走地净,无扬尘和撒漏;直运终点为无害化处理厂(场),则转运情况一项可得满分。若直运车辆未正常运行、箱体不整洁、未密闭运输、装卸过程有扬尘和撒漏、直运垃圾后未无害化处理等,发现一个问题扣3分。
2.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由各市住建(城管)部门牵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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