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市办实事、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2.0版)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链条推进、全过程提质、全社会参与,推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提质。截止6月底,全市建成区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现有垃圾分类收运线路742条,其中厨余垃圾收运线路197条,有害垃圾运输线路20条;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3座(含就地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476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6座,焚烧处理能力8400吨/日,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6日施行,初步形成《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主干、《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为补充的生活垃圾法规体系。配合《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制定《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试行)》《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0年第一版)》《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青岛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规范(试行)》等8项制度,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工作进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基本健全。
党员先行。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倡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表率。2020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党员共计22万余人次,采用与社区共建党支部共同组织,或组织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等形式,通过志愿驻桶指导、志愿宣讲、微信群晒分类等方式,带头参加垃圾分类工作。
青年带动。全市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结合五月份开展青年志愿行动,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00余次;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2000多名青年志愿者驻桶指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动1万余名青年职工利用单位微信群“打卡晒桶”,培养主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凝聚共识。青岛市“两会”期间,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积极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共提出16个提案和建议,涉及体制机制、处理体系、再生资源、党建引领、宣传引导、学校教育、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法规制度等方面。通过提案和建议,市人大、政协发挥智囊作用,为垃圾分类积极建言献策。6月份,市政协就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宜,与市政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教育引领。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全面进入中小学及幼儿园课堂的基础上,青岛市教育系统、共青团系统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化垃圾分类教育。市教育局联合青岛日报社开展以“垃圾分类点亮绿色生活”为主题的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生寒假征文活动;城阳区组织广大少先队员开展“垃圾分类七万家”活动,在全区7万个家庭、约30万人中开展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行动;各区市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课堂教学和线上答题竞赛,全市共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网络教学超过3100课时;通过家访日、积分制、视频作业等方式充分调动家校社互动的积极性,累计参与141万人次。
深化分类体系建设
分类投放设施进一步规范。在2019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胶州、平度、莱西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6月底,三市共有191个小区,8.23万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四三二一”(四类桶,公示栏宣传栏指示栏,管理责任人和指导员,一本账)统一标准,逐步规范小区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共设置“四分类”集中投放桶点4702处,其中升级改造具备“四有”(有地面硬化、有遮雨设施、有光照条件、有人员指导)标准的“四分类”投放桶点1178个;在此基础上,各区积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撤桶并点和定时定点投放,全市共撤除2166个“小散乱”桶点,在23个小区建设34个集分类垃圾称重、APP积分兑换、指导员驻站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通过硬件升级改造、桶点合理设置、人员有序引导等措施综合施策,达到提高分类质量、桶点质量、环境质量的效果。
分类收运路线逐步扩大。上半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线路 22条,新增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74辆;各区共设置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1处,有害垃圾归集点8处,大件垃圾预处理设施8个,进一步提升了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分类运输的能力。
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除纳入再生资源体系外,还设置废旧衣物专用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15吨/日;有害垃圾依托全市危废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协同处置,总体处理能力164吨/日;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增2座,增加就地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6吨,市级厨余垃圾改扩建项目(500吨/日)已完成项目招标,预计明年投入使用,青岛市厨余垃圾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布局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焚烧处理能力可满足近期生活垃圾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需求,焚烧处理比例已达到90%以上。
广泛宣传发动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多阵地传播,每天通过电视、广播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90次以上;市级以上媒体共开展相关宣传报道543次,其中国家级媒体11次,省级媒体59次;在全市交通站点、公交车体等2100余个点位布设垃圾分类海报,利用720余个户外广告设施播放宣传视频,利用青岛市“网红”夜景亮化设施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口号,让垃圾分类成为市民通勤路上的“风景”。各区加大自媒体宣传,通过原创歌曲、原创小短剧等形式在抖音、微博等平台广泛传播。全市已建成13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娄山河中转站、小涧西处理园区等13处大型转运和处理设施被评选为全市环境教育基地,通过“市民开放日”对外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知识,月均接待近万人。
创新线上宣传。在线下宣传基础上,深入拓展线上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直播、网络公开课、空中课堂等宣传活动;创新利用抖音等在线社交软件,进行垃圾分类授课线上直播,观众通过弹幕实时与讲师互动问答,为近100万人在线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利用学雷锋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日活动,举办垃圾分类网上公开课、开设生活垃圾网上小课堂,活动浏览量超过80万人。
开展骨干培训。市、区(市)组建11支骨干宣讲队伍,共157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九进”宣讲活动,重点介绍青岛市垃圾分类标准及要求;组织各区(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志愿者、环卫作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作业标准培训,受训人数超过1.2万人,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作业者和管理者综合业务水平。
开展专项执法。在新形势下,不断强化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执法监督,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处罚,对拒不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其自觉履行垃圾分类义务。上半年,共计办理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412起,有效引导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结合市办实事和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要求,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确保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