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支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配置液相质谱仪、恒温称重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投标人可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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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采购公告

2020-07-15 11:1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支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配置液相质谱仪、恒温称重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投标人可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05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支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配置液相质谱仪、恒温称重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93ZC2020A23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93ZC2020A237

采购主要内容: 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支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配置液相质谱仪、恒温称重系统项目)

采购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具体内容为:基本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具体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

1.8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其中国境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如果国外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是外文的应附中文译本)。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5 08:30:00至 2020-07-21 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投标人可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4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7-15 08:30:02至2020-08-05 09: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

开户单位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开户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08-05 09: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时间: 2020-08-05 09: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谈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为避免引起歧义,请报价供应商查看上述文件的具体规定。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按本文件附件4、附件5指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并扫描上传(监狱企业提供的声明函格式自理)。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小微企业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享受政策优惠。同属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评审时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3)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证明材料,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联系人:支先生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

联系方式:0857-8221560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万豪国际A2栋2201

联系方式:1398500966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支先生

电 话:0857-8221560

八、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标题: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支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配置液相质谱仪、恒温称重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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