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重新采购)项目的年服务费上限值58965146.551元(其中年可用性服务费上限值10594837.375元,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值48370309.176元),合作期为16年(8年+8年),项目合同总金额接近10亿元(94,336万元),这一金额比2018年的中标成交价高出7000万元左右。
这是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启动招标采购工作。2018年,太湖县城市管理局曾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本项目供应商的采购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成功开标。
2018年3月27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太湖项目启动首次招标采购工作。
2018年10月16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金额8.74亿元/16年。
项目公布中标结果近一年后,合同因故终止。
2019年9月27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终止公告”:“因社会资本方无法履行PPP项目合同,经协商,同意终止《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合同。”
附:太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概况(重新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类型:
存量+新建。
2、服务范围:
太湖县。服务范围:①太湖县县城建成区,包括:新城区、老城区、经开区,②太湖县县域范围内15个乡镇,包括:晋熙镇(除县城建成区范围外)、徐桥镇、新仓镇、小池镇、寺前镇、天华镇、牛镇镇、弥陀镇、北中镇、百里镇等10个镇,大石乡、城西乡、江塘乡、刘畈乡、汤泉乡等5个乡,经开区(龙安村),共174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服务范围实现太湖县县域范围全覆盖。
3、服务内容:
清扫保洁,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管理,农村垃圾捡拾,各类垃圾收集转运,环卫应急保障、花亭湖垃圾打捞清理转运、垃圾分类等八个大项。
一是清扫保洁。清扫保洁范围内的面积合计为5882722.54 m2,其中城区清扫保洁面积3042659.01 m2,乡镇集镇区、中心村(含美丽乡村)的清扫保洁面积2840063.53 m2。
二是水域保洁。河道保洁面积1560250.81 m2,其中县城区水域保洁面积298269.51 m2,乡镇集镇区、中心村(含美丽乡村)的水域保洁面积1261981.30 m2。
三是公厕运营管理。全县需运营管理的公共厕所154座,其中县城区22座,乡镇及美丽乡村中心村132座。
四是农村垃圾捡拾。服务范围为全县县域范围内除县城建成区、乡镇集镇区、中心村(含美丽乡村)清扫保洁范围外的行政村(含自然村、组)。
五是各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范围为对太湖县县域环卫作业范围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主垃圾。
六是环卫应急保障。项目公司应负责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服务,包括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突发性应急事件、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自然灾害环卫保障、扫雪铲冰降尘、花亭湖垃圾打捞清理转运应急保障服务、重要节假日的应急预案等。
七是花亭湖垃圾打捞清理转运。服务范围为花亭湖水面主河道驳岸区及湖叉驳岸区,包括牛镇河、赵河、寺前河、大湖河、小湖河、罗溪河、天华水域等。其中船舶停靠的各主要码头、岛屿景点水面及迎水面驳岸区以及通航主河道湖面为重点区域。
八是垃圾分类。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等,配合政府逐步在县内推行垃圾分类。
4、建设内容:
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设置、收集点垃圾收集车配置、收集站设施设备配置、垃圾转运站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清扫保洁和水域保洁设施设备配置、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六大类。
二、合作期限
16年(8年+8年)。
三、项目规模
年服务费上限值58965146.551元,其中年可用性服务费上限值10594837.375元,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值48370309.176元。
前8年合作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4881600.000元。存量设施设备资产评估值26858611.000元。
四、项目模式
新建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存量项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成交供应商和政府出资代表在太湖县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成交供应商以货币出资占股95%,政府出资代表以货币出资占股5%。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为太湖县提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完整、完好地移交给县城管局。
五、重要提示
各供应商: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特此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仅限一名身体状况良好且14日内无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符合以下情形,否则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明、近14日内无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证明等;
健康证明须由医院或供应商出具:
(1).不得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发热病人;
(2).不得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发热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3).磋商开始时间前7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
(二)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所有人员进入交易大楼之前应当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隔空就座,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活动距离。
2、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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