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上半年,北京市坚持疫情防控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两手抓”,持续深化实施“一微克”行动,在推进重型柴油车、扬尘等领域治理的同时,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VOCs排放量实现刚性下降。
协同治理
VOCs排放量实现刚性下降
近年来,北京市按照“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多污染物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治理、精准施策,实施VOCs源头控制、运行管理和末端治理全过程管控,推进VOCs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协同减排、管理减排,实现了VOCs排放量刚性下降。
结合“疏整促”,推进VOCs结构性减排。严格环境准入,对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削减存量、控制增量;加快污染企业和落后工艺等淘汰退出,修订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3-2019年累计退出3000余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淘汰1.2万家“散乱污”企业。
精细化深度治理,推进工业企业VOCs工程减排。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对企业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进行精细化管控,推进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按照“一厂一策”原则,推进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十三五”以来共组织完成236家企业环保技改治理。
综合施策,推进移动源VOCs协同减排。推进机动车结构优化升级,2013-2019年共报废转出老旧机动车200余万辆;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累计推广纯电动汽车33.76万辆。强化燃油挥发治理,在全国率先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并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逐步提升油品质量,降低燃油中烯烃、芳烃等物质含量,在全国率先按季节变化实施“四阶段”蒸气压油品标准,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
构建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推进VOCs管理减排。发挥标准约束引领作用,先后出台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工业涂装工序、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电子工业、有机化学品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VOCs排放限值,引导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在源头减排方面,京津冀三地发布首个联合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并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加强含VOCs建筑类涂料、胶粘剂等的抽检,大力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在生活、生产活动中的使用,进一步降低VOCs的无组织排放。
经初步测算,2019年,北京市人为源VOCs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48.8%。根据清华大学提交联合国环境署相关评估报告,北京是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中实现VOCs排放量刚性降低的城市,为全国其他城市开展VOCs治理提供了示范。
全面推进
深入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
今年年初,《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协同治理一批、源头替代一批、深度治理一批、精准执法一批、宣传培训一批,深入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
同步推进移动源控车减油,协同治理一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移动源VOCs减排力度,京津冀三地首次协同立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全面实施;落实《条例》,出台了8个配套政策,4.2万辆重点行业车辆排放实现在线监控,4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法对多次超标上路行驶车辆进行查处、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制定新一轮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方案,截至5月底,累计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车近万辆。
结合落实含VOCs产品限值标准,源头替代一批。严格落实《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源头管控、溯源追责。
结合清洁生产审核,深度治理一批。将VOCs排放重点企业纳入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一步强化监管。燕山石化公司对泵、压缩机等重点环节开展两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组织61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VOCs“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开展汽修企业集中化治理改造,建成全市标准化、集中化、封闭化钣喷中心示范,最大限度减少分散式钣喷作业污染排放;截至6月底,共退出68家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创新监管模式,开展重点工业园区VOCs走航监测,精准识别VOCs浓度高值点位。
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精准执法一批。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加强执法监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VOCs专项执法检查近6000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总数580余起,立案处罚199起。
结合落实生态环境部方案,宣传培训一批。组织专题培训,分别对生态环境系统管理部门、北京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开展VOCs治理攻坚培训,对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主要内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新出台的胶粘剂、油墨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企业对VOCs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下一步,结合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北京市将继续坚持长期治理和短期攻坚相衔接,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坚持达标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统一,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深入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让北京市VOCs治理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VOCs小科普
VOCs是什么?
VOCs是一类污染物的集合概念,按照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VOCs是PM2.5和O3共同前体物,是协同治理PM2.5和O3的重要抓手,一直以来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领域。
VOCs从哪里来?
VOCs来源十分广泛,通常来讲,包括天然源和人为源。天然源中最主要是植物源的排放,人为源主要是指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城市地区,因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布局不同,VOCs的人为源贡献率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油品挥发泄漏、工业企业排放、溶剂使用排放、液化石油气(LPG)使用、生活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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