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上海市水务局印发2020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要点明确,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总体要求是:围绕提高建设管理精度目标要求,结合水利部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坚持“补短板、强监管、树品牌”的工作基调,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抓紧摸清底数,找到关键问题,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推进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实现“库、闸、堤、厂、站、网”等水务设施的安全、高效、良性运行。
详情如下: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市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2020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0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关年,也是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评估考核年。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总体要求是:围绕提高建设管理精度目标要求,结合水利部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坚持“补短板、强监管、树品牌”的工作基调,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抓紧摸清底数,找到关键问题,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推进水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实现“库、闸、堤、厂、站、网”等水务设施的安全、高效、良性运行。
一、切实压实责任,确保运行安全
(一)坚持防疫、运维两手抓两不误。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和设施运维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响应级别,慎终如始,切实加强本市水库、水闸、堤防、制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供(原)水及雨污水管网等设施运维管理,落实作业场所消毒杀菌要求,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防护保障。(责任单位:市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各区水务局)
(二)落实水库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及“三个重点环节”。3月底前大型水库责任人名单报水利部公示,4月底前,中小型水库逐库调整公布责任人名单并报水利部备案,5月底前完成三个环节相关方案、预案调整及演练。结合2019年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汛前对水库安全运行再检查再落实。(责任单位:市供水处,青浦、嘉定、宝山、崇明区水务局及相关企业)
(三)加强水闸、泵站、堤防安全管理。做好汛前汛中检查和日常隐患排查,积极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和海塘达标、堤防险工险段除险加固、排水泵站用电保障工作,特别是病险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和区水务局按照规程要求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和重建计划,以及限制运行措施,确保度汛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处、排水处、堤防处,各区水务局)
(四)落实重点反恐目标的安保责任。供水行业要按照反恐工作要求,切实落实重点反恐目标安保责任和分类管控措施。结合“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或咸潮保供水”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和重大敏感时期供水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市供水处,各区水务局及城投水务等相关企业)
二、强化精细管理,突出智能应用
(五)建立设施运行管理例会制度。建立局设施运行管理季度例会制度,加强行业之间协调沟通,互鉴互学,指导督促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涉及设施运管的评估和考核,推进“一网统管”运管模块建设,合力提升运行管理能力。(责任单位:运管安监处、信息中心)
(六)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结合“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建立水务设施数据更新机制。各行业管理处和堤防处3月底完成工作方案上报,二季度形成设施清单、指标体系、法规规程、考核办法汇编初稿,三季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四季度完成发布。实现设施运管“四化”,即设施底数清单化,运维效果指标化,法规规程系统化,检查考核制度化,在“设施一张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运行一张网”。(责任单位:市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信息中心)
(七)进一步完善GIS系统数据,提升供水管理精细化水平。针对全市GIS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和完善供水管网GIS系统,并接入市供水调度系统。二是推进GIS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在现有GIS系统基础上,各供水企业应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DN300以上供水管线属性数据(管材、管龄、埋深)完善工作。三是加强GIS系统管理与数据更新。各供水企业在新、改建管线竣工图出图后3个月内,完成管线数据入库工作。四是建立GIS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各供水企业在每年6月底前,将GIS系统数据共享至全市GIS系统,并确定专人与供水调度中心对接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市供水处、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及城投水务等相关企业)
(八)启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按照水利部要求,结合水库、水闸注册登记以及河湖划界工作,启动市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工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订市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并开展部分工程的划定工作。(责任单位:运管安监处,市水利处、堤防处)
三、加强培训检查,规范履职行为
(九)继续做好水库、水闸等运管相关培训。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以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开展相关培训,让标准成为习惯,规范履职行为,提高运管水平。(责任单位:运管安监处,市供水处、水利处)
(十)做好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对水利部小型水库专项检查以及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各行业管理处继续开展针对“库、闸、堤、厂、站、网”的检查监管与评价考核。督促相关单位和各区水务局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和通报,并分析研究加强管理的对策措施,举一反三,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提升。
建立排水管道周期性检测评估机制,开展10年以上管道结构性状况检查评估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制订年度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排水管道设施功能完好。优化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监管。严格落实排水管道日常巡查制度,做到外部巡查每周全覆盖,内部检查每半年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对非区管设施和建设工地周边排水管道的养护监管。(责任单位:市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各区水务局)
(十一)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各行业管理处要进一步梳理水务设施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密切对接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将相关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市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各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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