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在即,深圳即将正式进入垃圾分类时代。关于深圳市新的分类标准,你是否了解?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深圳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垃圾
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
表示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有害垃圾
表示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
表示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随着环保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垃圾分类已然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新风尚。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和可回收物回收环保的行动中来,让各类别垃圾都能去到它该去的地方,让深圳更加洁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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