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JY320200002采购项目编号:510181202000005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公告发布时间:2020-05-0916:32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机构名称:都江堰市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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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4亿预算金!四川省都江堰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0-06-10 10: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JY320200002

采购项目编号:510181202000005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0-05-09 16:32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名称: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1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1、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不得参与投标); 2、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3、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采购文件】栏中下载采购文件; 4、咨询电话:028-85987887 028-89741082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20-05-09 11:30到2020-05-15 17:00

标书售价(元):0

标书发售地点:1、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报名,2、报名成功后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平台,在报名项目中下载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3 10:00

开标时间:2020-06-03 10:00

投标地点: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交易区)

开标地点: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交易区)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220号,13981768415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028-8974269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宁先生、康先生,028-89742696、028-89741082

预算金额(元):8083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p>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都江堰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本次招标作业服务内容包含道路、公共场地、河堤坡岸的清扫保洁、拆墙透绿临时绿地白色垃圾捡拾作业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实行环卫一体化作业。本次环卫作业面积共计8221859.32平方米,其中市政道路7742335.7平方米,河堤坡面约245724.75平方米,拆墙透绿临时绿地233798.87平方米,按照城区现有行政区域,共划分11个包(作业标段),灌口街道划分2个包,奎光街道划分2个包,幸福街道划分3个包,银杏街道划分2个包,玉堂街道划分1个包(玉堂镇场镇及滨江新区规划范围),青城山镇划分1个包(不含垃圾清运);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一、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80830000元/年,服务期为3年。其中,清扫保洁费为62736892.83元/年,城区垃圾清运费为18093107.17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一)清扫保洁部分:第1包最高限价:6288445.29元/年;第2包最高限价:4050370.386元/年;第3包最高限价:5615209.241元/年;第4包最高限价:6939463.041元/年;第5包最高限价:6605105.561元/年;第6包最高限价:5510581.731元/年;第7包最高限价:5890051.936元/年;第8包最高限价:5644516.987元/年;第9包最高限价:5646417.409元/年;第10包最高限价:7048352.005元/年;第11包最高限价:3498379.244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城区垃圾清运部分:垃圾清运作业采取固定单价包干,按照实际清运量进行结算,以150.51元/吨作为固定的结算单价。投标人对已固定的垃圾清运结算单价改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第11包除外)。

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及退还)金 额: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3 %;交款方式:以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合同约定账户。交款时间:合同约定。

五、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都江堰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都江堰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都江堰市支行关于转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都财发[2019]88号)和《都江堰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都江堰市支行关于转发〈都江堰市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都财发[2019]92号)。

六、本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自动生成的“采购项目编号”以及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该项目自动生成的“项目编号”均有效,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任意选用其中一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编号。

七、本次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PPP项目标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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