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发布了《2019玉溪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9年,全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公报围绕水环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阐述了2019年全市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公报显示,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通过认真实施《玉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积极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4%。其他县(市、区)空气质量均为二级,全市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通过大力实施水源保护、“三湖”保护治理、两大水系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四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碧水保卫战。2019年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63.6%,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比例9.1%。26个省控以上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6.9%。抚仙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Ⅰ类,杞麓湖、星云湖水质综合类别为劣Ⅴ类,东风水库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飞井水库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全市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生态环境状况方面,通过大力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森林面积90.91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0.7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0.74%,森林蓄积量5950.01万立方米。建有国家、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0个,总面积206.96万亩。
在环境风险状况方面,2019年,全市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出现放射源失控、丢失和被盗,未发生辐射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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