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滨州市召开主题为决战治污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9年滨州市环境质量状况、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和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并回答记者提问。
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夙夜在公、攻坚克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
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2019年,滨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的55微克/立方米的任务;PM10平均浓度同比改善3.2%。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天,增加天数全省最多。全市空气质量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排名中,位列山东省传输通道城市第2位。
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达标率提升幅度居全省第1位,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100%。全市7县(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博兴县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其余6县(市、区)均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较2015年削减率分别为10.5%、12.51%、32.7%、28.03%,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9.53%、11.48%、31.6%、28.02%。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强化调度和现场督导帮扶。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全部规范处置。截至5月30日,滨州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521.6吨,其中确诊病例及隔离观察点产生的涉疫情医疗废物102.9吨,已全部规范处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现场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1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完善环境应急监测举措,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不接触”科技手段,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发布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截至5月13日已发布101期;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关注空气、地表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定点医院废水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保证数据质量,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查找原因并启动应急监测,确保水、气达标排放。
精准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立环保帮扶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实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干部包保企业责任制度,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对接企业最急迫最紧要的现实所需,努力满足企业合法诉求。
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认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不检查、不打扰;对急需的放射性设备,实行临时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或后补办手续;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分头审核+集中反馈的方式对处于停产期间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换证申请进行审核,第一时间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符合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梳理“因突发故障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24小时内及时报告并积极整改,且日均值未超标”等9种情形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印发免罚清单。
决战治污攻坚,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交账”之年。6月3日,滨州市召开了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同时研究审议了《决胜2020——滨州市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滨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办法(试行)》,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2020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富强滨州”、生态滨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绿色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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