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编号:JL[2020]G057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文龙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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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3201.96 万元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

2020-05-29 09:5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JL[2020]G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龙

项目联系电话:1840382866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黑龙江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文龙18403828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秋香0451-51095052(分机号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201.9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8:30至2020年06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三楼(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也可不见面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2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3.3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含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4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投融资能力。3.5拟派运维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申请人(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运维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核查路径为:3.8.1“信用中国”();3.8.2“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详细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6-1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四楼会议室(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2项目编号:JL[2020]G057

2.3项目概况:经集贤县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具体工作。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采用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付费的方式,由政府发起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取得特许经营权,具体负责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占股20%,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收益分配,社会资本方占股80%,按章程的约定获得100%收益作为股东的分红。政府方在涉及公共利益具有一票否决权,同时具有监督项目资产资金的权利。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近期规划用地为3.4ha,拟在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加工园区新建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内容包括厂区主体工程和厂区附属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工艺建构筑物、污泥处置工艺建构筑物、工艺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厂区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厂区道路、绿化、围墙、大门2座、厂区水暖电外网及路灯等工程。新建园区市政排水管网6200m,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800mm管径排水管线6200m,配套建设检查井、排泥井、排气井等工程。

2.5运营维护管理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统筹安排污水处理厂内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认真做好污水管线的巡查、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内设施及污水管线管理应急预案,当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修,为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2.6项目建设地点:集贤县经开区现状水泥路东侧

2.7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3201.96万元(可研投资中项目估算,其中政府投资不超过7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2601.06万元。

2.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不超过780.00万元(按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计算),其他全部由社会资本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2.9合作期:12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2.10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施工、验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CJJ/T228-2014)以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处理后含水率60%以下,脱水后的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2.11招标范围:从项目公司组建、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用户服务、资产移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2.12其他:2020年5月22日集贤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集贤县人民政府关于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相关问题的批复》(集政函〔2020〕21号),要求本项目利用原前期手续及整改后的“两评一案”文件,重新启动新社会资本方采购,由新社会资本方承继已招标确定的项目施工方,承继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以及运营管理,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结合社会资本方重新采购情况相应顺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集贤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原标题:黑龙江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集贤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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