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奋战在污染治理一线,特别是过去两年,在深度参与长江大保护项目中,中国节能从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看,长江生态修复正在由单一分散污染治理转变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但目前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鑫说。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施以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一季度长江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94.5%,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到0.4%,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长江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流域内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面对当前的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问题,宋鑫委员就如何提升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发出了来自治理一线的声音。
探索系统化治理新模式
宋鑫委员指出,长江大保护的系统性问题目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开展环境诊断和污染治理过程中,水污染治理、岸线整治、山体修复、固废处置、居民搬迁等问题,彼此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如果只将这些点状问题分而治之,只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发挥环境综合治理效用。对此,宋鑫说:“建议加强市县政府各部门协同力度,按照“中医整体观”的系统方法,规划并落实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将具有内在关联的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捆绑打包。”
作为试点城市的湖北省咸宁市,探索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通过对生态环境的“多维度”数据采集,解决了目前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实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智慧监测和精细化管理。
此外,宋鑫还建议从国家层面适度整合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在税收减免、审批流程、土地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性支持,特别是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和项目,加大对地方环境综合治理实践的支持力度。
加快升级环境治理产业
“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产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较低,缺少综合性环境治理平台。”宋鑫对环境治理产业现状给出了分析:“事实上,从整个行业来看,拥有全面的污染治理能力、能够整合各方环境治理专业力量的企业非常少。”
以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为例,在长江沿线分布着许多地市级城市,其固废处置主体大多以城区和郊区、县城和农村并行的形式存在。同时,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环节又存在不同的运营主体。对于这种碎片化的固废处理处置方式,宋鑫委员认为,一方面,可能产生处置盲区或重叠区;另一方面,在突发应急情况下不易统筹协调。
对此宋鑫建议,从国家层面整合资源,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打造业务覆盖面广、产业链完整的世界一流的环境治理企业。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引领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特别是在长江和黄河流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合作、无偿划转等手段,聚集分散的优势资源,提升流域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同时,在地方政府层面,亦要统筹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地方应支持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的落地,允许多种固废处理、城乡污水处理和供水、河流湖泊、矿山、土壤等环境治理项目打包一体化规划实施;针对重点环境治理区域,给予更灵活的土地政策,允许环境治理与土地出让捆绑招标,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区域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立区域环境绩效服务模式,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综合考核,按效付费。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
宋鑫委员表示,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是一项繁重的系统性治理任务,其涉及大部分项目表现为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整体收益率低、公益特征显著等特点。因此,需要更多的长期稳定资金,以保障企业维持正常运行。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环保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多、融资期短、配套融资渠道不足,特别是优质股权类和债权类资金稀缺,严重制约行业发展,企业难以更好地提出并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宋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对此他建议:制定符合生态环境治理特点的金融政策及配套金融创新产品。例如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至30年;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以保障长江大保护信贷资金投放;进一步完善财政绿色专项债的标准,适度放开地方政府发行量;简化长江大保护相关贷款的审批流程,以保障长江大保护项目的顺利开展。
原标题:【中国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董事长宋鑫:推动长江大保护 需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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