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出台《大连市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2020-2025年)》,提出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再生水输配系统、充分挖掘再生水利用潜力等五项任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2020—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大连市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
(2020—2025年)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资源问题提出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发展思路,为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大连市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水资源短缺问题已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再生水利用具有“上承节流,下应开源”的特点,可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良性循环,有效解决城镇缺水问题。加快推动再生水利用,对缓解大连市水资源紧缺矛盾,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我市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与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核心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其他地区,包括旅顺口区、金普新区城区、普兰店区城区、瓦房店市市区、庄河市市区、长海县县城以及长兴岛经济区和花园口经济区。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污水处理设施趋于完善。
大连市的污水处理事业一直走在东北乃至全国前列,1986年,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作为东北地区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经过多年规划布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实现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较好保障和服务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
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47座,设计总处理能力198.5万吨/日,实际总处理量150.9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中心城区(核心区)16座,设计处理能力109.4万吨/日,实际处理量85.0万吨/日;其他地区31座,设计处理能力89.1万吨/日,实际处理量65.9万吨/日。
专栏1 中心城区(核心区)现状16座污水处理厂
(1)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12万吨/日,实际规模8.7万吨/日,采用AAO处理工艺。
(2)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12万吨/日,实际规模11.1万吨/日,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
(3)马栏河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12万吨/日,实际规模11.4万吨/日,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
(4)马栏河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8万吨/日,实际规模8.2万吨/日,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
(5)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3.5万吨/日,实际规模2.8万吨/日,采用AAO处理工艺。
(6)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10.5万吨/日,实际规模6.1万吨/日,采用MUNITANK处理工艺。
(7)老虎滩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9万吨/日,实际规模8.4万吨/日,采用前置反硝化+CAST处理工艺。
(8)凌水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8万吨/日,实际规模8.2万吨/日,采用AAO处理工艺。
(9)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吨/日,实际规模7.7万吨/日,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
(10)虎滩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实际规模2.5万吨/日,采用CAST 处理工艺。
(11)夏家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实际规模2.2万吨/日,采用CWSBR处理工艺。
(12)营城子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吨/日,实际规模0.5万吨/日,采用CWSBR处理工艺。
(13)大连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实际规模1万吨/日,采用MUNITANK处理工艺。
(14)梭鱼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2万吨/日,实际规模5.3万吨/日,采用多级AO处理工艺。
(15)黄泥川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吨/日,实际规模0.5万吨/日,采用FCR处理工艺。
(16)小平岛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0.4万吨/日,实际规模0.36万吨/日,采用接触氧化处理工艺。
(二)再生水利用规模持续扩大。
大连市再生水利用起步较早,2003年启动了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利用工程,将再生水引入大石化用作循环冷却水。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城镇再生水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共31座,实际再生水产水能力115.5万吨/日,现状再生水用水量45.7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为30.3%,再生水配套管线总长369.3公里。
中心城区(核心区)现有再生水水厂15座,再生水产水能力85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为45%,再生水提升泵站8座,分别位于春柳河一期、马栏河一期、泉水河一期、泉水河二期、老虎滩污水处理厂;现有再生水利用管网16条,总长度为50.6公里。再生水利用量38.26万吨/日,其中,景观河道补水用水总量为34.03万吨/日,主要用于春柳河、马栏河、泉水河、自由河等河道;工业企业回用用水总量为4.18万吨/日,主要用于大石化、甘井子热电厂、北海热电厂、泰山热电厂4家工业企业;城市杂用最高日用水量约500吨/日,用水以绿化浇灌为主。
专栏2 再生水利用现状
(1)中心城区(核心区):现有再生水厂15座,产水能力85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38.26万吨/日,利用率45%。其中,景观水体补水量34.03万吨/日,工业回用量4.18万吨/日,绿化浇灌量0.05万吨/日。
(2)旅顺口区:现有再生水厂2座,产水能力4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1.37万吨/日,利用率22.8%。其中,景观水体补水量1.37万吨/日。
(3)金普新区:现有再生水厂4座,产水能力5.74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4.55万吨/日,利用率13.7%。其中,工业回用量4.4万吨/日,景观水体补水量0.05万吨/日,绿化浇灌量0.06万吨/日。
(4)普兰店区:现有再生水厂5座,产水能力6.4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0.06万吨/日,利用率0.8%。其中,景观水体补水量0.05万吨/日,绿化浇灌量0.01万吨/日。
(5)瓦房店市:现有再生水厂2座,产水能力7万吨/日,暂无再生水利用。
(6)庄河市:现有再生水厂1座,产水能力6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1.26万吨/日,利用率21%。其中,景观水体补水量1.26万吨/日。
(7)长海县:现有再生水厂1座,产水能力0.2万吨/日,暂无再生水利用。
(8)长兴岛经济区:现有再生水厂1座,产水能力1.2万吨/日,再生水总用量0.2万吨/日,利用率16.8%。其中,工业回用量0.2万吨/日。
(9)花园口经济区:暂无再生水利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再生水利用总体发展缓慢。大连市再生水利用起步较早、建设较快,但与当前水资源短缺和污水处理规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收益性用户占比低。中心城区(核心区)再生水利用量占全市总用量的77%,虽然再生水利用率已达45%,但利用形式单一,景观水体补水占比高达76.5%,工业回用、城市杂用等收益性用户占比不足11%;区市县基本没有收益性用户。
3.水质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部分再生水厂按照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控制水质,再生水中氯离子、余氯、TDS(溶解性总固体)等指标不能满足不同用户用水要求。
4.各地区发展不均衡。中心城区(核心区)、金普新区再生水系统相对完善,长兴岛经济区、普兰店区、旅顺口区、庄河市处于起步阶段,瓦房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和长海县的再生水利用还是空白。
5.信息化系统不完善。再生利用设施和管网管理主要依靠人工和传统经验,缺乏信息系统规划,信息共享困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节约水资源和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以提高再生水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着眼点,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准则,建立依水发展、应用则用、效益最优、因地制宜的再生水利用新格局,统筹推进再生水经济、高效、安全利用,保障大连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应用则用。依据再生水水源分布及利用需求,水源就近,高程就势,因地制宜优化再生水供需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再生水利用规模和标准,结合用水需求,实现“优水优用,劣水低用”。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遵循依水发展理念,结合水资源承载能力,处理好存量和增量、集中和分散、处理与利用的关系,统筹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统筹调配。
——技术先进,使用安全。充分考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成果推广应用。强化再生水用水安全性,确保产水、输水、用水全过程中水质、水量、水压安全稳定;积极防控再生水利用的潜在风险。
——经济合理,效益最优。着力破解终端用户不匹配、管网建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综合考虑社会和经济因素,切实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益,确保再生水利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最优。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核心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满足再生水用水要求和区域环境保护要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相应利用标准。再生水利用管网进一步完善,形成产水、输水、用水相适应的再生水利用系统。初步实现终端收费和智能检测,实现再生水分质供水。再生水利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三、再生水利用方向及利用模式
(一)总体利用方向。
结合大连市城市特点和发展阶段,兼顾再生水利用安全,规划期内再生水主要利用方向为工业回用、城市杂用以及环境用水3种利用方式。
工业回用以冷却用水、锅炉用水、洗涤用水为主,在水质不影响产品品质和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可用作工艺用水或产品用水。
城市杂用以城市绿化、道路冲洗、车辆冲洗为主,鼓励建筑施工使用再生水。
环境用水以景观河道、湖泊等观赏性景观用水以及湿地环境用水为主,娱乐性景观用水仅限不接触人体时使用。
农林牧渔业用水和补充水源用水方式不作为常规再生水用水方式。仅在水质稳定达标且充分考察论证的前提下,可考虑将再生水用于补充水源。大型公建结合具体情况,再生水可用于冲厕和水源热泵。
专栏3 再生水利用方向
◆城市杂用
城市绿化:如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绿化等,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车辆冲洗:如各种车辆冲洗,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道路冲洗:如城市道路冲洗及喷洒等,规划利用方向。
冲厕:如厕所便器冲洗等,仅部分公建考虑应用。
◆工业回用
冷却用水:如直流式、循环式冷却等用水,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洗涤用水:如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锅炉用水:如中压、低压锅炉等用水,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工艺用水:如溶料、水浴、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用水,仅适用于少数企业。
产品用水:如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用水,仅适用于少数企业。
建筑施工:如施工场地清扫、浇洒、灰尘抑制、混凝土制备与养护、施工中的混凝土构件和建筑物冲洗等,适用于部分地区。
消防:如消火栓、消防水炮等用水,规划期内不考虑。
◆环境用水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如观赏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非人体直接接触)补水,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湿地环境用水:恢复自然湿地、营造人工湿地,规划主要利用方向。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如娱乐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等补水,仅适用于少数不接触人体水景。
农田灌溉:如种子与育种、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等灌溉,规划期内不考虑。
◆农林牧渔业用水
造林育苗:种子、苗木、苗圃、观赏植物等培育用水,仅适用于中心城区花木公司。
畜牧养殖:畜牧和家禽、家畜养殖用水,规划期内不考虑。
水产养殖:淡水养殖,规划期内不考虑。
◆补充水源
补充地表水源:河流、湖泊等补水,严格考察论证后可考虑。
补充地下水源:水源补给、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沉降,严格考察论证后可考虑。
(二)分区域利用方向。
结合各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
中心城区(核心区)着重提升区域工业利用、绿化浇灌等收益性再生水利用占比,提高再生水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丰富水体补水形式,增加城市内湿地水体补水系统,提升再生水回用于水体的自然生态效益。
旅顺口区道路两旁的绿化带较为宽阔,再生水利用以道路绿化带浇灌和道路浇洒方面为主,兼顾部分工业回用和景观水体补水。
金普新区具有较成熟的再生水工业利用系统,再生水利用优先考虑工业回用,在满足工业回用前提下,兼顾城市杂用和景观水体补水。
普兰店区古莲园湿地公园具有较大的用水和换水需求,再生水利用以湿地水体补水为主,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同时兼顾工业回用及城市杂用。
瓦房店市的公园和广场较为集中,再生水利用以公园和广场绿化带浇灌为主,同时兼顾部分工业回用和景观水体补水。
庄河市未来以垃圾焚烧项目为代表的环保产业用水需求较大,再生水利用围绕垃圾焚烧和环保产业用水系统布局,兼顾城市杂用及景观水体补水。
长海县工业以海产品加工为主,不具备工业回用条件,河道补水不具备操作性,再生水利用以城市杂用为主,重点推广用于车辆冲洗。
长兴岛经济区潜在工业用水需求大,区内石化产业园具有较高用水潜力,再生水利用以石化产业园内的工业用水为主,兼顾城市杂用。
花园口经济区探索应用适用技术,统筹兼顾再生水利用投入产出,有效去除污水处理厂出水氯离子,防范海水倒灌和入渗,适时启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利用方向为工业回用、城市杂用及景观补水。
(三)再生水水质要求。
再生水水质应满足卫生安全和方便使用的要求,结合不同用户的用水水质需求,再生水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出水水质分按四类控制。
2. 指标以国家再生水利用相关标准为依据,同一水质指标在不同规范中都有要求时,取要求更严格的作为规划水质指标控制标准。
(四)利用模式。
结合全市再生水利用系统现状,整体采用集中污水再生利用的模式,填补全市再生水供水与用水间的缺口。对远离城市污水厂,具有独立管网和处理系统的工业企业等个别用户,采用分散式污水再生水利用方式。工业回用和城市杂用等收益性再生水利用项目,按照“优水优用,劣水低用”原则,采用分水质利用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解决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着重提高乡镇再生水供水能力。充分考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确保再生水系统供需平衡,保障再生水供水量稳定,满足服务区域各用户用水需求。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要综合考虑再生水利用。
推进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建设,提标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增加高品质再生水产水规模。合理选择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工艺,稳定保证出水水质,兼顾运转自动控制。在保障效果前提下,优先选择工程投资较省、运行费用较低的处理工艺。污水再生利用产生的污泥随污水处理污泥同步处理。
到2025年,新增再生水产水规模50.9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核心区)新增25.5万吨/日,其他地区新增25.4万吨/日。
专栏4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加加药间或氯消毒设备
中心城区(核心区):改建春柳河一期、春柳河二期、马栏河一期、马栏河二期、泉水河一期、泉水河二期、老虎滩、凌水河、寺儿沟、虎滩新区、夏家河、营城子、大连湾、梭鱼湾、黄泥川再生水厂。
其他地区:改建扩建旅顺新城、皮口、小窑湾再生水厂。
◆与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体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中心城区(核心区):新建红凌路、拉树房、龙王塘、河口再生水厂。
其他地区:新建小孤山、瓦房、张屯、城东再生水厂。
(二)逐步完善再生水输配系统。
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效益,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设施。优先解决已建成管网输配能力不足问题,完善再生水提升泵站建设,满足服务用水需求。新建配套管网应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管网输配能力应与再生水生产能力、终端用水量相匹配。管网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严格做好闭水试验,防止再生水渗漏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潜在污染风险。管网系统形成后,搭配终端设施和水车运输,有效分配区域各用户用水。
(三)充分挖掘再生水利用潜力。
优先考虑收益性用户,拓展工业生产领域再生水利用范围,工业生产冷却水、洗涤用水和锅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工业回用量比例提高到20%左右。深挖城市建设领域再生水利用潜力,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车辆清洗等城市杂用水中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条件的,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自来水。满足收益性用户需求后仍具备一定余量时,考虑景观河道、湖泊、湿地等环境用水,重点加强河道的蓄水和生态涵养功能。
专栏5 再生水利用项目
◆工业回用
中心城区(核心区):香海热电厂、华能热电一期、华能热电二期再生水利用项目。
其他地区:旅顺口区企业再生水回用项目,普兰店区数据中心再生水利用项目,大连国宏热电集团、大连北方热电股份公司、瓦轴集团、大连华锐重工铸业、瑞股科技、天瑞水泥、庄河市垃圾焚烧厂、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再生水利用项目。
◆城市杂用
中心城区(核心区):燕窝岭绿化利用片区、星海广场及星海公园绿化利用片区、东港绿化利用片区、梭鱼湾绿化利用片区、锦泉公园及周边绿化利用片区、后盐泉水湾公园绿化利用片区、夏家河沿岸绿化利用片区、金虹西路沿线绿化利用片区、西山公园及五一路沿线绿化利用片区、新机场商务区绿化利用片区、龙王塘公园绿化利用片区、黄泥川低碳公园绿化利用片区、小平岛公园绿化利用片区等13个片区绿地浇灌用水。
其他地区:滨海公路、安波温泉街、莲山兴唐线等主干道沿线绿化浇灌用水,各地区广场、公园绿化浇灌用水,洗车行业、区域施工及防尘再生水利用。
◆环境用水
中心城区(核心区):夏家河河道、后盐湿地公园湿地、金家街干渠明渠段、龙王塘河河道、凌水河河道等河道景观补水。
其他地区:旅顺口区凤河河道、龙河河道、西大河道、龙湖湿地补水,金普新区卧龙河景观补水,普兰店区景观水体、湿地公园补水,瓦房店市回头河河道、大沙河河道补水,庄河小寺河河道补水。
(四)强化信息化能力建设。
建立再生水利用管理平台、水计量、水质在线监测、公共服务等信息化系统,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全市再生水利用运行监管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实时信息监督管理,增强再生水利用的监管、预警和应急能力。
专栏6 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市区内再生水处理站、现场再生水管网在线监测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展现等。
◆远程集抄系统:针对再生水用户,集数据采集、智能控制、网络通讯于一体,实现远距离数据交换和实时监控的智能化抄表系统。
◆水计量系统:市政用水取水点的取水方式采用智能取水方式。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样、分析到记录、整理数据、中心遥控组成的系统,结合相应的控制及分析软件,实现在线自动监测。
◆智能营收管理系统:以客户档案、抄表、收费、换表业务为基础,协同绩效考核、表务管理、票据管理、微信等深度应用,整合对接行政办公等水行业其它信息平台的营业收费管理系统,全方位提高使用单位信息化层次。
◆公众服务系统:采用高标准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再生水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多种服务方式。
◆DMA系统:独立计量区域系统,将供配水系统中被切割分离的独立区域,采取关闭阀门或安装流量计,形成虚拟或实际独立区域。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1.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学习借鉴国内外再生水利用成功经验,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再生水利用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地方性促进再生水利用的法规政策文件,严格规范再生水水质标准。
2.统筹配置水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指导用水单位充分利用再生水。在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时,对具备条件的现有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在再生水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培育再生水利用市场,增加收益性用水占比。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着力做到“能用则用,用则尽用”。
4.完善再生水价格机制。根据再生水的投资运行成本、供水规模、供水水质和用途、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等因素,完善再生水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不同行业特点建立多层次再生水供水价格体系,促进再生水利用。
5.强化再生水利用监管。建立再生水利用情况定期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再生水水质、水量监测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生态环境监测,引导再生水利用企业积极应对可能存在的人体健康、卫生防疫、生态环境等潜在风险,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确保再生水利用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元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划、政策、政府投资计划等落实保障资金。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和建设运营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二)落实土地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预留足够的项目用地,落实用地和选址要求。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再生水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示范和推广。增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围绕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需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建设培养。
(四)加大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再生水利用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普及再生水利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再生水,消除公众疑虑,提高企业、市民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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