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到2022年,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创新能级迈向国际一流水平,高速、泛在、融合、智敏的高水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全面融入城市生产生活,新型基础设施成为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效治理的重要支撑。详情如下:
沪府〔2020〕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既是应对新冠疫情不利影响、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着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战略支撑。为加快建设具有上海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发展新经济,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趋势,立足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疫情后产业复苏升级带来的重要机遇,坚持“新老一体、远近统筹、建用兼顾、政企协同”的原则,高水平推进5G等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保持光子科学等创新基础设施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人工智能等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完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智能化终端布局,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为上海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厚植新根基,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创新能级迈向国际一流水平,高速、泛在、融合、智敏的高水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全面融入城市生产生活,新型基础设施成为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效治理的重要支撑。
——打造全球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标杆城市。率先构建全球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为“十四五”期末形成“GTPE”(G级互联、T级出口、P级算力、E级存储)发展格局打下基础,亚太信息通信枢纽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
——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综合服务功能最强的大科学设施群雏形。构建以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为引领,上海光源等光子科学大设施为基础,生命、能源、海洋若干设施为支撑的大设施集群,总体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超大规模城市公共数字底座。建成1个市大数据资源平台、16个大数据资源分平台,构建若干个数据服务中台和1000个左右数据训练集,建设500个以上服务于“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行业算法模型,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支撑城市治理全方位变革。
——构建全球一流的城市智能化终端设施网络。布设1000万个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节点,新增50公里车联网开放测试道路,新建10万个充换电终端设施,建成100所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新增2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建设行动
1.高水平建设5G和固网“双千兆”宽带网络。编制新一轮5G建设行动计划,三年内新建3.4万个5G基站,加快5G独立组网(SA)建设,率先建成SA核心网,在实现全市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和各区功能性覆盖、形成有规模效应的应用。实现我市家庭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移动通信网络、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平均达到1000Mbps,用户感知速率平均达到50Mbps。(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
2.加快布局全网赋能的工业互联网集群。实施新一轮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机床、钢铁等10个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深化创新应用,推动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上海)扩容增能,搭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00家以上无人工厂、无人生产线、无人车间,加快行业智能化转型。推动相关龙头企业建设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平台,带动15万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3.加快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部署。推进互联网应用IPv6升级,聚焦新型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领域,强化基于IPv6网络的终端协同创新发展,实现IPv6活跃用户占比互联网用户超过60%,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加快接入设施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改造,信息通信服务实现按需供给,信息网络应用实现个性定制、即开即用。(推进单位: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4.推动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战略,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运维服务等,完成通信网络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卫星互联网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单位:市国防科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实施智慧天网创新二期工程,建设网络运行控制中心,完成国内首颗中轨道技术验证卫星以及相关配测卫星的研制、测试和发射。(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防科工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一网双平面”新型政务外网及网络安全设施。推动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建设相关网络安全基础设施,整合市级部门14个业务专网,到2021年底,实现市级100G、区级40-100G带宽能力,支持IPv4和IPv6双栈技术,实现数据流量和视频流量“一网双平面”承载的新型政务外网,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区政府)
6.构建全球信息通信枢纽。提升我市信息通信网络承载能级,推进东南亚-日本二号海底光缆在上海登陆建设,搭建国际数据枢纽平台,扩容中国电信亚太互联网交换中心,到2022年,实现在上海登陆的国家海底光缆容量达到28T,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7T。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优化重点区域国际通信服务能力。(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建设行动
1.持续推进光子科学大设施群建设。全力推进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建设,加快推进上海光源线站工程、软X射线、活细胞成像、超强超短激光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前瞻性战略布局研究,建设光子科学实验室,开展下一代光子科学设施预研。推动在建设施与上海光源、蛋白质中心等已建成设施共同形成光子大科学设施集群,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推进单位:上海科创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争取国家支持布局新一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系统生物学设施方面,建设生命组学和表型组学测量体系,打造真实环境模拟舱群,实现人体复杂生命过程的精密测量、系统解构和调控干预。在无人系统多体协同设施方面,建设人工智能综合环境模拟平台,实现耦合环境模拟;建设全场景感知系统,实现动态环境感知与实时监测;建设多体协同控制实验系统,实现千台陆海空天多体协同控制。在深远海驻留浮式研究设施方面,设施主体漂浮在海上、可自航部署和精准定位于特定海域,配套建设包括岸基补给基地、辅助补给工程船等,实现海上长期驻留,进行不间断科学实验。在生物医学大数据设施方面,研发专用计算装置,建设分析挖掘与应用服务系统、软硬件支撑及安全环境等系统,形成生物医学大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科创办、市科委、市教委、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科院上海分院)
3.建设若干先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打破管理分割,依托蛋白质中心,组建电镜中心,接入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电镜应用开放共享网络,新增若干套冷冻电镜,配备从毫电子伏特到千电子伏特能级的其他电镜设备,提升对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的支撑能级。(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支持联影医疗联合研究型医疗机构,建设先进医学影像集成创新中心,搭建包括2米PET-CT系统、时空一体化PET/MR系统、高端科研型7T磁共振系统等全系列高端医疗装备于一体的科学设施平台,服务原研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开发。(推进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依托国家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建设12英寸关键国产装备材料和成套工艺规模化验证平台,提供关键国产装备材料产线级验证服务。(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4.围绕科学与产业前沿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围绕量子物理、材料基因组、人类表型组、脑与类脑等前沿科学研究方向,加快推进建设李政道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张江科学园、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领域,提升和优化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布局,搭建科学装置、工程化平台、中间试验线、检测评价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库等设施,通过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研究,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撑体系。(推进单位:市科委、上海科创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三)实施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平台”)建设行动
1.建设新一代高性能计算设施和科学数据中心。加强统筹政府投资高性能计算资源,围绕更好服务张江实验室建设和上海产业高端需求,采用阶段性滚动扩容方式,建设新一代高性能计算设施和大数据处理平台,提升上海高性能计算设施能级,构建计算科学研究枢纽和超算应用高地。(推进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中心)
2.打造亚太一流的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推动相关企业建设人工智能超算设施,围绕“算力、数据、算法”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算力的使用效率和原创算法的迭代效率,实现对国产芯片及服务器的有效适配,建立相配套的软件生态,提供上层工具链,实现对产业的垂直打通。(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3.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础支撑平台。建设“AI+一网通办”基础平台,构建AI内容学习总库,形成AI服务目录清单,提供一批解决部门共性难题、提升效率的通用算法模型,逐步实现在审批、服务、监管等场景下的智能化应用,夯实“一网通办”基础平台AI能力。(推进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建成市级电子证照库,归集不少于1000类电子证照,基本覆盖我市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场景中,全面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探索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形式脱钩、管理统一、并轨运行的新模式。(推进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
4.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全面融合轨道交通、道路实况、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水电气、金融、市场监管、经济社会风险等数据资源,联通市级主要业务系统,建设市、区、街镇三级架构的城运中台,实现城市生命体征的全量、实时感知,形成应用枢纽、指挥平台、赋能载体“三合一”,增强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数字化模拟城市全要素生态资源。(推进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运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5.构建国内首个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依托医联工程、健康信息网汇集的医疗数据资源,集中开展数据清洗、脱敏、脱密、去隐私化、标准化等处理,建立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在确保数据安全、对等开放、功能共享的前提下,探索新型合作机制,提供高质量、适度规模的数据集,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展深度学习等多种算法训练试验。(推进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6.探索建设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港”互联设施体系。提升临港新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坚持高标准、绿色化,打造上海移动临港IDC研发与产业化基地(二期)等项目。探索区内工业数据的互联互通及与全国互联互通,逐步探索贸易数据、金融数据等区内互联互通和国内互联互通。(推进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
7.探索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智慧大脑工程。以上海、江苏、浙江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长三角示范区一体化数据中枢和业务中台,支撑长三角示范区开展规划管理、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一体化制度创新。支持华为等重点企业高标准建设便捷、绿色、智能、安全的研发基地和配套设施,引领长三角示范区在江南水乡风貌基础上增添新型基础设施时代特色。(推进单位: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青浦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实施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建设行动
1.推进部署千万级规模的神经元感知网络。深入推进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终端建设,推动全市各行业、各区视频图像资源联网共享和应用。实施智能传感节点部署工程,部署千万级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节点。对接“一网统管”和城运平台总体架构,建设市、区、街镇三级架构的神经元感知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运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各区政府)
2.加快布设新能源终端和智能电网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三年内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45个左右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积极引导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强化对充电设施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三年内建设20个左右加氢站,力争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率先应用落地。(推进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推动建设电力物联网、开展配电网终端智能化改造等。(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
3.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和智慧道路。丰富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场景,积极推进风险等级齐备、测试场景完善的开放道路测试环境建设,三年内新增50公里开放测试道路,探索开放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的道路测试场景。探索推进车路协同技术应用路径、标准规范,支撑自动驾驶汽车在复杂路况下的适应能力。推进嘉定、临港、洋山港、奉贤等区域开放测试道路场景建设。实施新一代全息感知与智能管控智慧道路研究和试点工程建设。建设长三角一体化车生活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全面接入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的动静态数据,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多样化公共停车信息服务。(推进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嘉定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4.拓展智能末端配送设施。进一步拓展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投放范围,在已试点投放“无接触配送”智能取物柜组件的基础上,新增1.5万台以上智能取物柜,加大对医院、学校、办公楼宇、大型社区等区域的覆盖力度。推动多方合作、统一布设用于药品、商超用品、蔬菜鲜果等不同品类物件的多功能柜。推动智能售货机、无人贩卖机、智慧微菜场、智能回收站等各类智慧零售终端加快布局,着力提升智能化、集成化和综合化服务功能。(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
5.建设“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新设置2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在线医疗服务。通过建立统一标准和互联互通,探索推动互联网诊疗复诊服务范围扩大到在医联体或专科联盟内的医院可跨院互认首诊病人。推动长三角示范区建设互联网医院。高标准建设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各类应急监测实验室,实施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建设健康信息网三期和医联工程三期,构建健康信息数据中台,加强移动支付、诊间支付的推广与监管,实现医学检验项目、医学影像检查和影像资料在同级医院的互联互通互认。推广共享轮椅等医护便民设施共享经济新模式。(推进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
6.打造新型数字化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培育100所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推动建设数字校园、数字实验室、全息课堂等,试点建立个性化学生数字画像,创新学生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面向大规模在线教育的信息化基础应用平台,打造“上海微校”“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新模式。推进数字教材研究与应用,支持开展智慧教学、个性化教育试点示范。探索建设数字化、在线化老年大学,并推动其他数字校园资源向老年大学开放。(推进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7.打造智能化“海空”枢纽设施。推进外高桥码头自动化升级改造,实现全场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智能安防预警和自动驾驶集卡等综合应用,在港区智能安防领域实现由事后处置向风险预警管控转变。构建洋山港集疏运系统,重点开展洋山港铁公水集疏运+自动驾驶集卡物流体系建设,应用5G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港口新型基础设施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推进小洋山北侧支线码头建设,提升江海直达、江海联运配套港口自动化能级。依托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丰富自助服务体验,拓展无纸化一证通关、行李跟踪定位等智能服务,打造智慧、友好、高效的航空枢纽。(推进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8.完善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递物流智脑中心、智能物流认证与检测中心等平台合理布局和建设,推动冷链仓储中心、快件仓储中心、分拨中心、转运中心、配送站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开展仓储、分检、配送、装卸等一体化集配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实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程,推动青浦区加快建设智能化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形成长三角快递物流枢纽和基础支撑。(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青浦区政府)加快布局冷链物流末端设施,三年内建设300个社区生鲜前置仓,3个城市分选中心。(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市领导担任各专项召集人的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日常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按领域加强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各有关单位)对项目成熟度高、年内可开工的项目,将其列入当年市重大工程目录予以推进。(推进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推荐,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投资上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加强市、区协同
各市级牵头部门加强与各区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和有关重点区域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重点推动相关配套网络设施建设,完善区域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平台和设施等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研究出台特色支持举措。(推进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三角示范区管委会、上海科创办、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等)
(三)创新支持方式
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建立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进一步放大市级建设财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临港新片区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制订相关操作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贴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科创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研究制订加快推动运营商5G建设的引导性支持政策。(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指标保障
统筹好全市工业用能指标,向具有重要功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作适当倾斜,研究继续新增一批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架数,持续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考虑边缘计算建设标准和布局。(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土地指标保障,对特别重大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市相关部门“直供”解决。(推进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资源开放
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深度有序开放,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催生政企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探索建立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从各自建设运营,转变为统一提供信息化派驻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化市场整体向社会开放。(推进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
(六)优化规划布局
编制我市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导则,指导各区开展5G基站布局规划,并衔接区总体规划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在新一轮我市商业网络布局规划中,加强市级、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产业园区、农产品市场、二手交易市场等商贸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规划布局。(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加强物流体系规划建设,加快推动快递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基础设施智合理规划布局和智能化改造。(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七)完善规则标准
率先探索自动驾驶上路通行规则,研究提出并推动相关法规增加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上道路通行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等规定。(推进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编制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建设导则,持续更新城域物联网、互联网数据中心领域建设导则。(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住宅小区及商务楼宇智能配送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修订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将智能配送设施纳入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范围。结合上海住宅小区“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推进住宅小区智能配送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委)
(八)培育市场需求
以“揭榜挂帅”形式,聚焦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数字内容、智能制造、数字商贸、智能物流、数字生活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养老服务等行业,加快建设一批显著改善制造、服务方式或社会治理模式的示范应用工程,以规模化应用需求,带动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附件: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为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推进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组 长:龚 正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昆林 副市长
汤志平 副市长
各工作组召集人和牵头单位:
一、“新网络”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建设行动。
召集人: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二、“新设施”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建设行动。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科创办、市科委
三、“新平台”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平台”)建设行动。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四、“新终端”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建设行动。
召集人: 许昆林 副市长
汤志平 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五、区域工作组,各区和有关重点区域各自牵头建立本区域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出台本区域特色政策举措等。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科创办等分别负责
六、督查工作组,主要跟踪督办年度工作任务和重大投资完成情况,发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靖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审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等负责,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细化工作清单,加强市区联动,加快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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