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医疗废物被划定到“固体和危险废物”的“有毒工业废物”类别中,其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过程须遵守政府颁布的《环境公共卫生(有毒工业废物)规例》,由新加坡环境与水资源部的下属机构国家环境局(NEA)进行监管。
同时,NEA也负责审批发放医疗废物处置承包商的资质许可及运输许可,在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也会参考《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守则》等国际标准。
图表1:新加坡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资料来源:《环境保护》杂志
在全国统一集中监管的基础上,新加坡政府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各自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团队,从内部加强对产生废物的管理,形成了以环境局为核心、法律为框架、医院和医疗点为基础的废物处理体系。
延伸阅读:
日本医疗废物政策:中央制定规则、地方落地监管、专业机构协同
英国医疗废物政策体系:基于欧盟政策框架制定总体指导方针
美国医疗废物政策体系:联邦层面制定框架指南 以各州的管理为主
德国医废管理体系:基于欧盟与联邦政策框架 发挥专业机构优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