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加强环境卫生清洁,促进环卫服务市场化规模翻番增长。草案提出“农贸市场、农产品(8.000,-0.89,-10.01%)批发市场等应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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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 推动环卫、垃圾分类、医废治理等多项举措

2020-04-30 08:45 来源: 东吴研究所 作者: 袁理

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加强环境卫生清洁,促进环卫服务市场化规模翻番增长。草案提出“农贸市场、农产品(8.000,-0.89,-10.01%)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环境卫生意识的增强和城镇化率提升将带动传统环卫服务内生需求增长。此外随着垃圾分类等增值服务的不断涌现,还将促进环卫服务内涵扩张。在环卫服务市场化率提升的背景下,我们预计2025年我国环卫服务市场化规模有望达到3748.07亿元,较2019年提升134.11%,实现翻番增长。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明确差别化收费,确保专款专用。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对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且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明确医废处理主体责任,完善保障支持机制。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强医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对医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2)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防止医废流失、泄漏、扩散。3)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和资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必要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废等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

明确固废生产者为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力度。草案明确以固体废物生产者作为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修正之前法律主体的模糊界定,有利于从源头控制固体废物排放,并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力度。

相关链接: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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