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打赢“十三五”收官之年“蓝天保卫战”,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廊坊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为:PM2.5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2%。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按照《方案》,廊坊市将继续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为重点,打好传统行业整治提升、散煤整治和清洁取暖成果巩固、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六大攻坚战。
持续产业结构调整,打好传统行业整治提升攻坚战。香河县、三河市、安次区、霸州市、大城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开展传统行业深度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乡(镇)村网格监管责任,继续通过调取对比乡镇工业用电和农村用电电量变化数据,严查“散乱污”企业反弹滋生,重点对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对能达标的组织会签验收,尽快促其达标复产,不能达标的坚决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
持续能源结构调整,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取暖成果巩固攻坚战。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散煤全过程监管,建立炉前煤质监管台账,年底前重点燃煤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确保煤质稳定达标。强化农村散煤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6月底前全市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全部完成。10月底前完成20蒸吨/小时及以上和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全市53座燃油锅炉综合整治。
持续运输结构调整,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优化道路运输结构,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完成尾气净化装置安装;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善遥感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入市省界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持续强化油品质量和油气排放监管。
持续用地结构调整,打好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扬尘排放源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开展扬尘污染达标治理专项行动,落实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八个标准”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且可机扫区域机械化清扫100%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加快破损路面修复和国道、省道等两边停车场地硬化,在建公路和城乡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抑尘措施。加快12处矿山迹地综合整治进度,确保年底前综合治理达标。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市主城区和县城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实现秸秆焚烧火点较2016年减少50%。强化烟花爆竹禁售限放、祭祀用品禁烧、露天烧烤日常管控。
持续源头治理,打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家水泥、2家陶瓷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升级。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工业炉窑全面达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省排放标准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加大源头替代力度,组织开展石化、化工、涂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列入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大餐饮油烟治理,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使用率达到95%以上。制定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加强臭氧前体物排放控制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持续联防联控联治,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前3天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加强区域应急减排措施联动。坚持差异化管控,制定 “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扩大重点行业排放绩效评级范围,力争覆盖重点涉气企业85%以上。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严防“一刀切”。强化城乡协同治理,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城市、市主城区与周边县(市、区)的协同治理,形成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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