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我公司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彬州市太峪镇景村
建设规模:建设1台300t/d机械炉排炉+1套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300吨垃圾。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8000.00万元
厂区总占地面积3.996hm2(合60亩)。项目采用1台300t/d炉排型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处理规模为300t/d,服务区域主要为彬州市、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项目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燃烧热量经余热锅炉生产蒸汽,使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
烟气处理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氢氧化钙)+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满足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烟气由高度60m的烟囱排放,装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彬州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咸阳市彬州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9-89696706
邮箱:wanghm@conchventure.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单位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029-3357998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下方网络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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