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正式印发,该《规划》将用于全面指导2030年前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扬州市9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重点项目列入其中。这些项目实施后,扬州市可形成6860吨/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具有重要作用。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扬州市生活垃圾不断增加,日产生量达到3600吨,全市投入运营的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能力仅为2810吨/日,全部超负荷运转,也难以满足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的需求,还有部分生活垃圾采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随着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日益提升,焚烧处置能力也要同步跟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学选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2020年底,扬州泰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江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相继建成投产。2030年底,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四期、江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宝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高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将建成投产。
“规划充分考虑了扬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既满足了当前一段时间的需要,又为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市发改委资环处负责人介绍,到2020年底,扬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4310吨/日,有效缓解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到2030年底,将达到686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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