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东片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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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路街道东片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公开招标

2020-04-16 13:1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东片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川路街道东片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414-20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440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为:江川路街道东片、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2)本项目共分二个独立包件,投标单位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最多报名1包;包件一 江川路街道东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 包件二 江川路街道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 (3)本项目各包件预算金额及投标上限价格:包件一 江川路街道东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 预算及上限金额14028251.14元包件二 江川路街道西片区域环卫作业养护项目 预算及上限金额14117460.11元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江川路街道

6、交付日期:2020年度,招一续二。即该管理期限结束前1个月,经招标单位考核通过(前三季度平均考核分数不低于80分),可自动延续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28145711.25元(国库资金:28145711.25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1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2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5.《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原件扫描件)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在上述三项对应的资料栏里上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14 17:00:00至2020-04-2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20-4-14 17:00:00至2020-4-21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5-06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包括首页和“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258号 地址: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邮编:200240 邮编:200011

联系人:尹军明 联系人:滕晓芬

电话:54701792 电话:13816471009

传真:34976300 传真:021-6137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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