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6〕248号),我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uoxiangxin99@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邮编:1001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7日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烟气净化粉状活性炭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煤和植物为原料生产的煤质和木质粉状活性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701.1-2008《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2.1《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GB/T 7702.2《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
GB/T 7702.7《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碘吸附值的测定》
GB/T 7702.9《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着火点的测定》
GB/T 7702.15《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的测定》
GB/T 7702.18《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焦糖脱色率的测定》
GB/T 7702.20《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孔容积和比表面积的测定》
GB/T 12496.1《木质活性炭检验方法—表观密度的测定》
GB/T 12496.2《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粒度分布的测定》
GB/T 12496.3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的测定》
GB/T 12496.4《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GB/T 12496.8《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碘吸附值的测定》
GB/T 12496.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焦糖脱色率的测定》
GB/T 12496.16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氯化物的测定
GB/T 20450《活性炭着火点测试方法》
GB/T 21354《粉末产品—振实密度测定通用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活性炭 Activated carbon
含碳物质经过炭化、活化处理制得的具有发达孔隙结构和巨大比表面积的碳吸附剂。
3.2煤质(基)活性炭 Activated carbon coal basis
制造碳吸附剂时所用的基材为煤的活性炭。
3.3 木质活性炭 Activated carbon wood basis
制造碳吸附剂时所用的基材为植物材料的活性炭。
3.4粉状活性炭 Powdered activated carbon
尺寸在80目(0.18mm)筛网以下的活性炭。
4 技术要求
4.1 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应为暗黑色碳素物质,成粉末状,不得有结块。
4.2 活性炭中不应含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4.3 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目视法。
5.2 BET比表面积的测定
BET比表面积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20《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孔容积和比表面积的测定》的有关要求。
5.3总孔容的测定
总孔容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20《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孔容积和比表面积的测定》的有关要求。
5.4碘吸附值的测定
碘吸附值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7《煤质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试验方法 碘吸附值的测定》(对煤质活性炭)和GB/T 12496.8《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碘吸附值的测定》(对木质活性炭)的有关规定。
5.5水分的测定
水分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1《煤质颗粒活性炭水分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对煤质活性炭)和GB/T 12496.4《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对木质活性炭)的有关规定。
5.6灰分的测定
灰分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15《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的测定》(对煤质活性炭)和GB/T12496.3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的测定》(对木质活性炭)的有关规定。
5.7 着火点的测定
着火点的测定,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
5.8氯含量的测定
氯含量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2496.16的规定。
5.9颗粒度的测定
颗粒度的测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MT/T 1156《粉状活性炭湿法粒度分布的测定方法》的有关规定。
5.10 可溶性磷酸盐的测定
可溶性磷酸盐的测定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质量保证
制造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产品应由制造厂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每一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规定的质量合格证。
6.2.2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 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4章全部技术要求。在检验合格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6.2中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4 组批
按GB/T7701.1-2008中4.2.2条的规定。
6.5 样品采集
按GB/T7701.1-2008中4.2.3条的规定。
6.6 判定规则
按GB/T7701.1-2008中4.2.4条的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T7701.1-2008中第6章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粉状活性炭着火点的测定
A.1样品采集
着火点测定所需活性炭的样品的采集应符合本标准6.5条的要求。
A.2样品制备
着火点测定样品的制备应符合下列步骤和规定:
步骤1: 取粉状活性炭和活性白土,按干基质量比7:3在捏合机中捏合10min,加入适量去离子水,再捏合10min,使物料具有粘性和可塑性。根据物料实际吸水性确定加水量(如粉炭为磷酸法粉炭,捏合物料水分约65%)。
步骤2: 取上述捏合料,用螺旋造粒机、油压造粒机或手动压面机制成直径4mm,长度2-6mm柱状颗粒。
步骤3:取上述颗粒料放入烘箱,在120℃下烘干至水分小于5%,备用。
A.3 样品检测
着火点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7702.9《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着火点的测定》(煤质)和GB/T 20450《活性炭着火点测试方法》(流动空气中)(木质)的有关规定。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活性炭可溶性磷酸盐含量的测定
B.1 原理
在强酸性溶液中,磷酸盐与钼酸铵作用产生磷钼杂多酸,能被还原剂(氯化亚锡等)还原,生成蓝色的络合物,当磷酸盐含量较低时,其颜色强度与磷酸盐的含量成正比。
B.2 试剂
B.2.1磷酸盐标准溶液【ρ(HPO42-)=0.01mg/mL】:称取0.7165g在105℃干燥的磷酸二氢钾(KH2PO4),溶于纯水中,并定容至1000 mL,吸取10.0 mL,用纯水准确定容至500 mL。
B.2.2 钼酸铵-硫酸溶液:向约70 mL纯水中缓缓加入28 mL硫酸(ρ20=1.84g/ mL),稍冷,加入2.5g钼酸铵。待固体完全溶解后,用纯水稀释至100 mL。
B.2.3 氯化亚锡溶液(50g/ mL):加热溶解5g氯化亚锡(SnCl2•2 H2O)于5 mL盐酸(ρ20=1.19g/ mL)中,用纯水稀至100 mL。此试剂不稳定,需现用现配。
B.3 分析步骤
B.3.1 样品采集
测定所需活性炭样品的采集应符合本标准6.5条的要求。
B.3.2活性炭预处理:称取10.00±0.05g活性炭(干基),加入100 mL蒸馏水,煮沸蒸馏15分钟(保持液面高度一致),趁热过滤,留取滤液待用。
B.3.3 取滤液10ml,若炭样磷酸盐含量太高需稀释。置于50 mL比色管中,加入4 mL钼酸铵-硫酸溶液(2.2),摇匀。加入1滴氯化亚锡溶液(2.3),再摇匀。30min后比色或用直径1cm比色皿于650nm波长处测其吸光度。
B.3.4分别吸取磷酸盐标准溶液(2.1)0.00mL、1.00mL、2.00mL、5.00mL、10.00mL,置于50mL比色管中,然后按(3.2)测定,绘制标准曲线。
B.4 计算
炭样中可溶性磷酸盐的质量浓度可按下式计算:
X =ρV/ mk %
式中:
X ---- 炭样中磷酸盐(HPO42-)的质量百分比,单位为 %
ρ---- 磷酸盐标准溶液浓度,ρ(HPO42-)=0.01mg/mL;
m ---- 炭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k ---- 滤液的稀释倍数;
V ----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对应标准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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