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基础上,莆田市日前出台了《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起,将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提出,2020年底,城厢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湄洲岛全岛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体系;其他县(区、管委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50%以上,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2021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以打造美丽乡村为目标,在去年7个省级试点村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市政府2020年、2021年每年安排150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各县(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采购、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分类屋(亭)建设、分类桶采购等。
《方案》要求,要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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