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徐州市针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3月26日,徐州市召开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庄兆林讲话,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对全市域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决策部署,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徐州市日前颁布《徐州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推动全域实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徐州市强化基层动员引导,让居民方便分类投放、懂得分类投放、愿意分类投放;并通过实行“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激励措施,引导居民从“随手扔”向“随手分”的转变。为提高投放的精准度,居民小区实行“定点收集”、“定时投放”,每1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安排1名引导员进行指导和宣传,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二是加快分类重构收运体系建设。分类收运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中枢环节,关系到“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能不能有效衔接。对此,徐州市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加快了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优化整合,全面细化明确小区内、小区至转运站、转运站至处理厂等各个环节的收运责任主体和收运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引进专业化运输企业,高标准配置收运队伍和收运车辆,科学制定分类收集和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确保 “不同垃圾、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对未实行垃圾分类和未达到分类要求的小区、单位,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机制,倒逼各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责任主体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确保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徐州市对价值相对较高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等可回收物大部分被废品回收点收购,价值低的如玻璃、废弃家具等,按照“城市运营商”的定位要求,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并制定政府购买、财政补贴、价格引导等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
到2020年底,徐州市将建成综合材料处置中心、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厂(一期)等多个项目,全面增强市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量焚烧”、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实现一体化收运和处理、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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