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9日召开第5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表示,截至目前,全省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生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医疗废物及时处置。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发生前的每天180吨增长到目前的每天667.4吨,武汉市的处置能力由每天的50吨提升到目前每天的265.6吨。武汉市前期积压暂存的医疗废物3月2日实现清零,并与各市州一样持续保持日产日清。
医疗废水稳定处理。全省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医疗废水均采取了消毒措施,接收定点医院废水的13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生态环境总体安全。全省水质状况总体与去年同期持平,水源地的水质未受到疫情的影响。
“我们将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做好医废处置工作,实现两个‘百分之百’,也就是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和设施监管服务百分之百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百分之百全落实,切实服务企业的复工复产。在环评审批、监管执法、政策支持等方面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着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紧盯攻坚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吕文艳表示。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表示,为了确保疫情期间饮用水的安全,湖北从水源地应急水质的监测等3个方面落实应急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风险源的管控。及时研究制定出台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消毒处理技术指南,同时下发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各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各大医疗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污水病毒消查和处理措施。每天对全省各地污水处理情况开展全面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污水消杀处理,通过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各类污水实现了消毒处理。
——强化水源地的巡查。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应急到位,及时出台饮用水源地监管指导意见,各地制定水源地应急巡查方案,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风险。
——加强水源水质监控。随时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变化情况。疫情发生以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安排专人每天对全省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的特点,除常规水质的指标以外,重点监控生物毒性等特征的指标变化情况,同时针对入春以来全省气温快速升高的情况,为及时应对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的水污染问题,针对重点水域水源地加强监督,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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