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委员会递交提案,将“欧盟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政治承诺入法。与此同时,欧洲委员会还就未来的《欧洲气候公约》开始征求公开意见。
据了解,在这项《欧洲气候法》中,欧洲委员会提出到2050年达成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约束性目标。欧盟各机构和成员国在欧盟和国家层面均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来达成目标。这部气候法案还涵盖了追踪进展和依此调整行动的措施,主要是基于现有体系例如成员国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规划的治理流程,欧洲环境署的定期报告和最新的关于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科学证据。相关进展将每五年评估一次,与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盘点工作保持一致。
欧洲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表示:“《欧洲气候法》是我们政治承诺在法律上的转化,将我们设定在通往更可持续未来的、不可逆的道路上。它是欧盟绿色新政的核心,为欧洲的工业和投资者提供了可预见性和透明性,也给我们的绿色发展战略提供了方向,保证这个转型是渐进和公平的。”
据悉,《欧洲气候法》也明确了达成2050年目标的路径。2021年6月前,欧洲委员会将审议达成2030年额外减排量的所有相关政策工具,并在必要处作出修订。到2023年9月及之后每五年,欧洲委员会将根据气候中和的目标和2030-2050路线,评估欧盟和国家层面措施的一致性。另外,欧洲委员会提出设定2030-2050整个欧盟温室气体减排的路线,以衡量进展,给政府机关、商业和公民以可预见性。欧洲委员会将被赋权向行动与气候中和目标不一致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对这些建议作出必要的考虑,或是解释未达标的理由。欧洲委员会也可评估该路线和欧盟内措施的充分性。成员国将被要求提出和执行适应战略来加强韧性,降低面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
欧洲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表示:“《欧洲气候法》也给我们的国际伙伴传递了一个信息,在达成《巴黎协定》的共同目标上,今年是携手提升全球力度的一年。《气候法》将确保我们保持聚焦和纪律性,保持在正确的方向上,并对最终的兑现负责。”
而同时开始征求公开意见的新《欧洲气候公约》,则是一项广泛的倡议,在设计新气候行动、信息分享、发起草根活动和展示别人可以效仿的解决方案方面,给公民和利益相关者发声的机会和角色。这项公开意见征询将为期12周,征集的信息将用来形成《气候公约》,拟定于今年11月在格拉斯哥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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