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一、项目编号:DZC2020006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8,342,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开标现场,水平直压式压缩机、垃圾运输车、翻斗车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水平直压式压缩机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
(1)、垃圾处理能力:≥150t/d;
(2)、外形尺寸(长x宽x高):4800x2720x4020mm(±100mm);
(3)、垃圾压实密度:≥750kg/m³;
(4)、压缩腔尺寸:≥1600x1900x870mm;
(5)、压缩推头进入箱体内的行程:≥500mm;
(6)、进料腔尺寸:≥1730x2640x1630。
4、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垃圾运输车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
(1)、燃油及排放标准:柴油国六排放标准。(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2)、总质量(kg):≥25000(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3)、车辆尺寸(mm):≥8390×2550×3115(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4)、整备质量(kg):≥11080(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5)、额定载质量(kg):≥13725(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6)、接近角 (°)/离去角(°):≥20/15(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5、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翻斗车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
(1)、驱动形式:6×4 ;
(2)、总质量(kg):≥25000(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3)、额定载质量(kg):≥6375(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4)、整备质量(kg):≥15790(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5)、外型尺寸(长/宽/高)(mm):≥10240×2500×3450(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最新批次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数据为准);
(6)、前悬/后悬(mm):≤1470/175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其中水平直压式压缩机产品控制单价为550,000.00元,垃圾箱产品控制单价为140,000.00元,移箱平台产品控制单价为135,000.00元,中央控制系统产品控制单价为180,000.00元,视频监控系统产品控制单价为25,000.00元,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产品控制单价为85,000.00元,高压清洗机产品控制单价为7,000.00元,垃圾运输车产品控制单价为620,000.00元,吸污车产品控制单价为250,000.00元,大型装载机产品控制单价为340,000.00元,小型装载机产品控制单价为150,000.00元,翻斗车产品控制单价为340,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59-6375655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3月2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85,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林小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63998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庆街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闫文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45923032,0459-6165619
邮 编:163311
日期:2020年3月13日
项目需求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参数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退回货物,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由采购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方可解除本合同。中标供应商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解除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供应商逾期处理。中标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备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水平直压式压缩机,如与大同镇垃圾中转站设计图纸中的预埋件、孔洞等局部结构设计不符,应于中标后15日内,配合采购方与设计院完成对接,由设计院相应调整设计图纸。具体交货日期应按采购方规定,中标供应商应按期交货,并负责单机、联机各项调试,配合进行试生产。中标供应商应与大同镇垃圾中转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积极配合。
垃圾运输车、吸污车等车辆,车身统一标识绿色圆形LOGO及“治理生活垃圾 美化村容环境”字样。字体为黑体,颜色采用红色,垃圾车标识尺寸、位置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
原标题: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