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不断发展的工业化进程,我国工业源危险废物日益增加,如果对其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将会给我们的环境带来重大隐患。因此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必须引起重视,并应寻求一条减量化、资源化的有效道路。本文针对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现状和其今后的发展趋势作出具体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对策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长,但是危险废物的管控能力却远远落后于工业化的进程。目前,媒体针对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问题以及对公众产生健康隐患的报道层出不穷。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
一、危险废物存在的危害
1.1土壤环境污染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任意堆放、填埋,不仅会占据土地面积,而且使土壤性质改变其结构,破坏植被。危险废物含有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这些有害物质渗透到土壤中,直接影响微生物的生理活动状态,导致其死亡,从而对土壤的生态净化能力造成破坏。土壤恢复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和代价。
1.2大气环境污染
易挥发类危险废物的有害气体直接污染大气,危险废物的粉尘和细微的颗粒,随风飘散,进入大气中,造成粉尘污染。危险废物长期堆积,易形成有毒气体或恶臭污染大气。当这些有害物质进入大气中,部分产生化学作用,导致二次污染物,从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1.3水环境污染
危险废物的有害物质通过渗虑液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从而流入湖泊或河流,造成水污染。如果危险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将造成更大的危害,且不可逆。
二、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2.1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虽然出台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但仍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想更加精细化管理危险废物,需要根据社会及工业化的发展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例如,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但并没出台该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而是采用工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无论是从产废规模,还是从专业人员储备,都是不适合的。导致结果是,整治进度缓慢,整治力度不大。
2.2企业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薄弱,没有落实主体责任
相对于水、大气的环境管理,我国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相对滞后。危险废物产生源企业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较为薄弱,作为污染防治的主体,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重视度不够,长期依赖环保部门,无论是从资金的投入还是人力的投入上都严重不足。大部分企业未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订协议,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由于利益驱使,交由私人或未具备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对于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问题,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其主体责任。
2.3监管能力和执行力不足
当前,县级环保部门并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也缺乏专职人员岗位的设立,大部分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在监管危险废物的同时,还要兼顾水、大气等方面环保工作。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废物规范性文件,但缺乏全面的系统培训,基层环保人员一般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去实施监管,但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往往灵活性不够。基层环保部门环保监察项目多,任务重,为了完成任务,存在较大的形式主义,执行力不强,日常监察工作无法有效地开展。
2.4处置能力不足
随着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类别越来越多,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愈发凸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一直处于大量积压的现状,处置的进度远远跟不上产生的进度。危险废物种类繁多,部分品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处置出路困难。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分布不均衡,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发展缓慢。处置单位准入门槛高,处置种类和范围单一,仍以无害化处置为主。
2.5未建立产业循环体系
部分危险废物另有用途,因为法律法规、技术水平的制约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很多都采取末端处置。现阶段我国未建立危险废物较完整的产业化循环系统,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进入规范的市场环节中,严重影响了危险废物的循环和交换使用。有些企业有着交换渠道但缺乏系统性和组织性,难以进行产业化和大量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
三、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
3.1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强化企业的主体意识
人们对危险废物的认识普遍不足,可运用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宣传,通过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效果。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宣传,避免以罚代管,切实把危险废物管理的知识落到实处。
3.2 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适时修订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日常监察的基础性依据。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的分级管理方法,根据产废量及类别,进行企业的分类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体系。在无害化处置的基础上,摸索出一条资源循环利用的道路,通过不断完善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制度。
3.3提高执法人员的管理水平,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危险废物的管理需要储备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日常监管的经验,可以通过加大培训的力度和以老带新的方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加大危险废物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培养基层危险废物管理专项人员。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通过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力度。有针对性的阶段性专项打击行动,有利于加快整治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及处置的管理现状。
3.4加强危险废物源头控制
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不是长远之计,更重要的是应从源头进行控制,进行减量化的管理。开展清洁生产,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针对产废量大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强制要求其执行清洁生产工艺。通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审查危险废物产废量的项目,提高准入要求。政策扶持,通过出台奖励性政策,鼓励企业自主进行产业革新或原材料的替换,提升改造,减少产废量,甚至零产废。
3.5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和再利用水平
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布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产生源企业自行利用设施的建设。一是产废单一、产量大的企业,鼓励引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企业内部的自行利用处置;二是产废量少,但有贮存压力的企业,可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区域内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点,分类集中存放,再统一处置;三是加大引进和发展危险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建立区域性的危险废物交换中心,通过资金补偿政策、免税政策等完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四、结束语
随着逐渐深入的环境治理工作,人们对于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提高了认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是一个十分艰巨且长期性的任务,不能仅仅依赖环保部门,需企业与行政部门,乃至公众共同发力,才能打开危险废物治理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张萍.杜伟.我国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J].科技信息.2008(24).
[2]许冠英,周少奇,许振成.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防治对策[J].广州环境科学,2009(3):22-28.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3月30日修订,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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