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吉林省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水价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设计规模3×10m³/d。采用CAST工艺,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采购最高限价:单价1.48元/吨。详情如下:
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水价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CS2020-024(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水价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水价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设计规模3×10m³/d。采用CAST工艺,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
2.3招标范围:污水厂日常运营、设备维修等与污水厂日常运营的有关工作;采购最高限价:单价1.48元/吨;
2.4 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
2.5 项目建设地点:镇赉县污水处理厂
2.6服务期:2020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7质量要求: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从事本项目及经营范围和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近五年内至少拥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类似业绩的项目经验;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邮件登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8:30-16:00时,发送至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邮箱“447594755@qq.com”,我公司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于发售文件截止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0元/本,未在以上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资料或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送邮箱的扫描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或工程师职称证书,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等。(拟任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6、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8、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9、无涉黑涉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144230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5104450877
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8:30至2020年03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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