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医废处置、水质安全、应急监测、防疫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目前,全省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55个豁免环评审批的防疫项目已有44个投产。
在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立即成立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班,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组织各地对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单位及新冠肺炎收治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排查,综合筛选出14个以生活垃圾焚烧和火力发电为主要处置方式的企业,作为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企业。目前,全省1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部正常运行,1月24日至3月2日,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2038.13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360.27吨,医疗废物处置率100%。
在医疗污水处理监管方面,开展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调查和监督执法,要求没有固定处理设施的医院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或收集消毒后运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对14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截至3月1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191家(次)、饮用水水源地1195处(次)。全省130家定点医院、10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198个隔离点、4家重症救治中心产生的污水均采取了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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