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避免因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当导致有害病毒的二次传播,2月21日,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吉林省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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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 严防有害病毒二次传播

2020-02-27 14:14 来源: 吉林警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避免因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当导致有害病毒的二次传播,2月21日,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吉林省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治理的环境监管工作,严把医疗废物收集、清运、处置关,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定点医院、隔离点以及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清运及时、处置装置正常稳定规范运行。同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还要对“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大肠菌群数指标进行按日监测,确保做好医疗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监管工作。

同时,吉林省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严打整治,紧盯与疫情相关的废弃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医疗垃圾的处置情况,突出打击可能加快疫情传播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等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犯罪活动。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要求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严厉打击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吉林省全省公安机关将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围绕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疗废水等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医疗废物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过程申报登记、标志标识、贮存、运输、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对阻碍执行公务、拒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特别是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废弃口罩的,公安机关将及时立案、严厉打击。


原标题:吉林省公安与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监管专项行动 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 严防有害病毒二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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