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沛县生态环境局拟对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孙守谋
联系电话:0516-68869011
邮箱:pxhbxmk@163.com
通讯地址:沛县新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21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西路6号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受理日期:2020年2月13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见附件
项目概况
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扩建规模300吨/日,建成后全年新增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吨。项目采用1×300t/d焚烧线,配置1×6MW的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63330.32 m2(95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先进、完善和可靠的全套自动控制系统,使焚烧和烟气净化系统得以良好运行。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
(2)恶臭
垃圾焚烧厂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本身,其基本发生在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渗滤液储坑和焚烧炉等附近。为避免臭气外溢,本项目对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等主要臭气污染源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①抽风
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渗滤水储坑、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所抽取的空气先经过过滤除尘,再经预热器后送入炉膛,恶臭物质在燃烧过程中被分解氧化而去除。
②对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进行隔离
为将臭气及灰尘封闭在垃圾储坑区域,在对卸料大厅与垃圾储坑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平时保持其密闭以将臭气封闭在储坑内。垃圾储坑上方保持一定的负压。
③加强垃圾储坑的操作管理
规范垃圾储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
④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污水处理产生的甲烷及其他臭气通过抽气装置直接送入焚烧炉焚烧,并设应急火炬。
运行阶段,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来对臭气进行控制,如尽量减少全厂停产频率、一次抽风系统保持正常运转、进厂垃圾车采用封闭式车辆、垃圾贮存池卸料门不用时关闭,使垃圾坑密闭化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项目主要废水为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清洗水、初期雨水、车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化水车间反冲洗排水、净水站排水和冷却塔排污水等。
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清洗水、初期雨水、车间清洁废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经“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处理,出水达到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化验废水一同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浓水用于回喷至垃圾池。
冷却塔排污水除部分回用于捞捞渣机补水,炉排漏渣输送机冷却用水,地磅区及坡道冲洗、卸料大厅冲洗等冲洗水外,剩余的冷却塔排污水与化水车间反冲洗排水、净水站排水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冷却塔、大功率水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
(1)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
(2)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
(3)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
(4)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5)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6)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
(7)总图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进入本项目焚烧炉焚烧;飞灰及反应生成物经过厂内稳定化处理后送飞灰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膜、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
(2)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
(3)建立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项目环评阶段进行了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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