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一手抓包保促联防,一手抓业务强监管,紧盯疫防控情期间医废安全处置工作,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统筹部署,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应急处置机制。将疫情防控期间医废处置工作作为整治任务,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医废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并启动实施了《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医废收集、转运和处置全过程控制,助力全面打好疫情阻击战。为加强协调,推进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宿州市成立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沟通协调卫健、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及时收集、高效运输及安全处置各项工作。为有效降低相关工作人员的感染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函》,建议要求医疗机构将风险较大的医疗废物单独收集,单独消毒,分类移交。
密集调度,上下联动,全面打响医疗废弃物病毒传播渠道阻击战。疫情发生后,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医废处置监管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医废处置进行密集调度,通过微信、在线监控平台、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调度,统筹推进全市医废处置工作,做到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同步展开,同步督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迅速在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展开。通过按日汇总,协调联动,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医废处置工作。医废收集、转运、处置和监管工作全面展开。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全面排查辖区内医疗废水处置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医疗废水的处置各项措施。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对砀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定点诊疗机构联合开展监察、监测工作,现场对诊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采集废水样品,并指导医疗单位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埇桥区对医废处置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桃园镇卫生院等三所定点收治医院加强指导,要求发热门诊和传染病房等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单独封装、贮存,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妥善收集,安全处理,做到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
加强督导,严格执法,确保医废处置工作高效开展。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陆续深入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重点区域实地巡查和督导医疗废物及废水的收集、处置情况,检查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责任单位进一步优化调整车辆转运和人员调休时间,及时处置,杜绝超期贮存;督促和指导医疗处置单位加强消毒、应急物资的配备以及人员的培训,切实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还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将检查范围逐步延伸至乡镇医院,村里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做好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封闭装箱、严格消毒、详细登记等相关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专车、专人收集,减少感染风险,确保医废及时、有效收集。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量平均为每天5吨,运行平均负荷为100%,全市累计收集医疗废物149.533吨,累计集中处置130.211吨,启用应急处置措施,由淮北市龙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协同处置19.322吨,做到医疗废物全部收集、安全处置。
加强预警监测,强化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保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质量预警监测、饮用水源监测和医疗废水处理监测管理的要求,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保障国控空气自动站、国控水质自动站运维工作,全市空气站和水质自动站全部正常运行,得到省站表扬。组织监测、监察力量对医院、污水处理厂开展监测,对疫情收治定点医院的污水处理开展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将监测和监察监管触角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水源地保护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监测、监察车辆200多辆次,出动监测、监察人员600多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近200家次,检查、监测污水处理厂21家次。饮用水源地15次,医院废水近300多家次,协调空气站和水站运维监测20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原标题:宿州市继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废安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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