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医废处置,是生态环境系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以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为重点,督促指导重庆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和15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部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市区(县)上下联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在岗、在状态、在一线,深入一线督导医废处置。
渝中: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工作
“新冠肺炎期间,为了避免所隔离人员产生的废弃物成为了新的环境风险源,渝中区《关于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污水消毒指导意见》,对辖区4个集中隔离场所发放《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污水消毒操作指南》。明确消毒剂的选用、投放要求、测定规范,以及消毒人员的个人防护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工作。”渝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安排工作人员每日调度检查实际处理情况,确保消毒效果,防控病毒传播。
渝中区隔离点工作人员按规范投放消毒液消毒
据介绍,为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按照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处置标准,2月12日,渝中区在启动了集中隔离场所新冠肺炎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渝中区卫健委足额配备辖区4个集中隔离场所新冠肺炎废弃物专用收运桶、包装袋等物资,设立新冠肺炎废弃物独立暂存点,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各隔离场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做好新冠肺炎废弃物收集、消毒、暂存等工作。各隔离场必须采取消毒等规范化预处理,避免病毒传播,废弃物预处理后需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执行双层包装,包装袋封口,单独密闭存放,包装袋以及包装桶外贴上“新冠”标识,并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同兴医疗废物公司3家单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传达市区关于新冠肺炎废弃物处置指示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新冠肺炎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集中隔离场所新冠肺炎废弃物收运处置相关工作。
潼南:确保每24小时收运一次
“对新冠肺炎的医疗废物,确保每24小时收运一次。与收运公司加强沟通,按照‘定人,定时,定车,定路线’要求,规范转运后,通过高温蒸煮工艺无害化处理,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有效处置。”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月14日共产生疫情相关医废物1487.63千克,均已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潼南区工作人员检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为了确保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卫生健康委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要求,协调处理医废暂存、转运、处置等问题。
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强化与医疗机构沟通协调,督促区人民医院落实疫情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好相关台账,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转移进行处置;指导区保健院和桂林社区医院规范医疗废物储存,转运管理;督促区中医院加强疫情点规范化管理;协调解决党校隔离点医疗废物包装、转运、储存等问题,督促党校隔离点加强医废暂存间的密封和消毒工作。
巴南:严管医废处置过程无死角
“严控严管,确保医废处置无死角。”2月16日,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高正华带队,对区域相关医院和医学观察隔离点进行再次检查。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高正华检查指导医疗废水处置工作
疫情爆发以来,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对全区各医院特别是防疫定点医院的废水处置设施、医疗废物贮存点等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同时配合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巴南区新型冠状肺炎集中隔离区建设开展监督指导。
同时,为全面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抽调专人26人,组成4个工作组,采取领导划片蹲点方式,分赴各医院和10个集中隔离点,一线入驻蹲守,强化医疗废物、废水以及生活垃圾的监督管控,确保医疗废物集中、科学、有效处置。
原标题:【环保战“疫”】深入一线督导医废处置,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